摩托车司机注意了!江北查获5起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

2017-10-12 15:56:25 华龙网

华龙网10月12日15时20分讯(记者 祝可)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与行人抢道行驶(人行道不下车推行)、超载人员、缓堵时车流中穿行等,是一些摩托车驾驶员的“习惯性”违法行为。近期,重庆江北交巡警石马河大队在路面勤务中加强对两轮摩托车的整治力度,纠正摩托车违法行为46起,相继查获5起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其中两起驾驶人尚未满18周岁。

10月1日18时2分许,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在红石路蓝箭宾馆路口强行穿过人行道,正好停在执勤民警身后。驾乘人员并未佩戴安全头盔。经民警进一步检查,驾驶人蒋某尚未满18周岁,未取得驾驶资格。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其无证驾驶未登记的摩托车上路行驶,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并依法出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暂扣其无牌摩托车,告知其15日内在监护人陪同下到支队执法室接受处理。

10月6日17时27分许,外卖小哥黄某超驾驶无牌摩托车在红兴路逆向行驶,被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核实,黄某超属无证驾驶。民警指出其多起违法行为,并告知其危害性,依法出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暂留其无牌摩托车。

10月6日18时50分许,某物业公司员工康某平驾驶无牌摩托车载人在红兴路逆向行驶,被执勤民警现场截停。康某平坦承自己并无驾驶证,并辩称自己只在大石坝地区驾驶摩托车,请求民警网开一面。民警告知其所驾驶的摩托车因未买保险,未登记上牌,上路行驶安全隐患较大。康某平意识到自己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的危险性,诚恳接受民警批评教育及处罚。

10月8日17时7分许,民警在红石路大庆村立交路口将未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李某拦下,提醒其要按要求戴好安全头盔。在查验其证照时,李某表示自己在外地无证驾驶摩托车多年都未出任何事故,怎么回到重庆还要被检查?经民警核实,李某确属无证驾驶,且其所驾驶的摩托车未依法登记。民警向其耐心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及其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的危害,并将其车拖移。

10月11日17时48分许,外卖员王某无证驾驶渝AFVXXX二轮摩托车在宏帆路国奥村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民警核实,王某尚未满18周岁,未取得驾驶资格。民警依法暂扣其摩托车,告知其15日之内在监护人陪同下到支队执法室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