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直单位重要岗位监督评议结果出炉
湖南日报1月2日讯(记者 李秉钧 通讯员陈庆林)今日,郴州市公布了市直单位重要岗位监督评议结果。这次参加监督评议的15个市直单位重要岗位中,有10个被评为满意岗位,3个被评为基本满意岗位,2个被评为不满意岗位。按照相关规定,对2个不满意岗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
2017年12月,郴州市纪委、市作风办开展市直单位重要岗位监督评议活动,从执行能力、服务质量、依法办事、廉洁自律4个方面对15个市直单位重要岗位进行集中评议。评议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评为不满意岗位的市发改委商品服务与价格管理科、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2个岗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其他人员当年不得评优,一年内不得提拔;对2个岗位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评为基本满意的3个岗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岗位所属人员当年不得评优,一年内不得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