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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河清水洁岸绿鱼游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2018-06-26

 

  经过治理的半溪河,又有了垂钓的群众。(受访者供图)

  没有大江大河的南川,施行“河长制”却绝不含糊——从责任河长到一河一警再到部门联动,该区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机制,确保河清水洁、岸绿鱼游。

  6月21日,3名巡河人向重庆日报记者分享了他们的“巡河心得”。

  “责任河长”吴光琴:

  既要“找茬”又要销号

  去年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南川建立起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三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00余次,发现问题千余起,非法排污、乱倾乱倒等现象基本消除。

  一周里的大多数时间,南川区南城街道副主任吴光琴都会到半溪河进行巡河,这一天就是她地毯式的检查、排查时间。

  半溪河长约17公里,属于大溪河支流,最终汇入乌江。吴光琴就负责半溪河,流经城区、水库、农村等,情况复杂,水体污染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

  这让吴光琴更加谨慎、仔细。“巡河一趟,顺利的话基本上要花两个多小时,要是发现了问题,那时间可就估不准了。”她告诉重庆日报记者,自己一边巡河一边会把发现的问题记录在随身携带的“小本本”上,巡河结束后,她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交办,并随时跟进,看问题是否解决,“简而言之,既要找茬又要销号”。

  长期巡河,吴光琴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一次,吴光琴来到南城街道半溪河村的宏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这是一家产能较大的煤炭企业。在例行检查中,吴光琴发现该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齐全,各项手续完备,感到比较满意。但离开之时,她却瞥见该公司附近有河道边缘有似地下龙洞一样的水在冒出,经仔细查看并追问,结果是生活污水:“多年前煤矿将洗澡水等生活污水的排放管道埋在河下,只要有工人下班洗澡,这个地方就有水冒出。”吴光琴说,上报之后,这个问题在一个月之内整改完毕,该河段恢复了清澈。

  巡河一年多来,吴光琴劝退了养殖场,组织人手清理了几十吨存量垃圾,还为离河道比较近的农户家里新安装了排污管道。一系列措施,让半溪河的水质持续保持优良,部分河段水质达到了二类以上,白鹭成群、鱼翔浅底已成半溪河一景。

  “河警长”张明玥:

  社区片儿警的新职务

  配河库警长,做到一河(库)一警,是南川在全市率先创新实行的一项措施。该区明确了65名河(库)警长,每月不定期对河库开展检查,依法打击偷排、乱排、破坏河库等违法行为。

  6月21日,南川市民广场上,3名民警沿着河岸列队前行,巡查各类问题。走在最前面的民警名叫张明玥,是南川区西城街道长远社区的一位民警,而巡河时他的左臂就佩戴上了“河警长”的红色袖章,这是他的新职务。

  “我们负责的这条河名叫凤嘴江,位于南川最主要的河流大溪河的上游,如果这条河被污染,就会直接影响大溪河的水质。”张明玥介绍,因此他们每周都要进行巡视。

  张明玥说,每周他在自己管辖的河段巡逻一两次,除了及时发现和排除河边的安全隐患外,还重点关注河里有无排污、倾倒垃圾等现象,一旦发现这些问题,他们将及时查处。

  警察的职业属性,决定了他们对一些违法犯罪现象具有天然的敏感性。那是今年3月,在凤嘴江安平居委一段并不开阔的河段上,张明玥远远看到了一条停靠在岸边的小船,小船掩映在树荫及河边的农房之下,看上去很不起眼,但张明玥却看出了蹊跷:“船身有好长一截没在水面下,感觉是装了重物。”一盘查,果不其然是在偷采河沙。张明玥等人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控制起来,破获了这起案件。

  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尹江:

  “现在巡河特别有干劲”

  为加大执法力度,南川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通过部门联合执法、跟进刑事行政查处等方式,有力震慑遏制了涉河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该区发现和查处问题87件,其中行政违法案件42起,处罚金325万元,行政拘留5人,起诉15人。

  “现在巡河特别有干劲,因为区里加大了处罚力度,加强了部门联动,执法特别有效率。”谈及河长制带来的变化,南川区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尹江深有感触。

  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对辖区内农业生产和经营领域方面的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例如,严厉打击电捕鱼、毒鱼等行为。但在过去,打击力度有些偏弱,违法者对他们的执法常常是置若罔闻。

  “比如说,过去在巡查时,常发现有人安装地笼网捕鱼,当我们执法时,对方认为渔政执法做不出多大的事,不是避而不见就是不理不睬、甚至抗法。”尹江告诉重庆日报记者,久而久之,大家就有些泄气。

  实行河长制后,南川加大了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常是由农委、水务、环保、城管、公安等几家单位联合执法,几家业务部门将发现的线索通报给公安机关,由后者进行严厉打击。

  今年4月中旬,尹江接到举报,说有人在龙川江干流进行电捕鱼,他立即把情况通报给了公安机关。于是,4月21日晚10点,南川区公安民警在龙川江边蹲守,一举将正在电捕鱼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冯某某抓获。6月4日,包括这起案件在内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件在南川区人民法院进行了集中审判,涉案人大多被判以1-2个月不等的拘役,起到了极强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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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河清水洁岸绿鱼游

2018-06-26 09:40:02 来源: 0 条评论

 

  经过治理的半溪河,又有了垂钓的群众。(受访者供图)

  没有大江大河的南川,施行“河长制”却绝不含糊——从责任河长到一河一警再到部门联动,该区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机制,确保河清水洁、岸绿鱼游。

  6月21日,3名巡河人向重庆日报记者分享了他们的“巡河心得”。

  “责任河长”吴光琴:

  既要“找茬”又要销号

  去年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南川建立起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三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00余次,发现问题千余起,非法排污、乱倾乱倒等现象基本消除。

  一周里的大多数时间,南川区南城街道副主任吴光琴都会到半溪河进行巡河,这一天就是她地毯式的检查、排查时间。

  半溪河长约17公里,属于大溪河支流,最终汇入乌江。吴光琴就负责半溪河,流经城区、水库、农村等,情况复杂,水体污染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

  这让吴光琴更加谨慎、仔细。“巡河一趟,顺利的话基本上要花两个多小时,要是发现了问题,那时间可就估不准了。”她告诉重庆日报记者,自己一边巡河一边会把发现的问题记录在随身携带的“小本本”上,巡河结束后,她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交办,并随时跟进,看问题是否解决,“简而言之,既要找茬又要销号”。

  长期巡河,吴光琴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一次,吴光琴来到南城街道半溪河村的宏能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这是一家产能较大的煤炭企业。在例行检查中,吴光琴发现该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齐全,各项手续完备,感到比较满意。但离开之时,她却瞥见该公司附近有河道边缘有似地下龙洞一样的水在冒出,经仔细查看并追问,结果是生活污水:“多年前煤矿将洗澡水等生活污水的排放管道埋在河下,只要有工人下班洗澡,这个地方就有水冒出。”吴光琴说,上报之后,这个问题在一个月之内整改完毕,该河段恢复了清澈。

  巡河一年多来,吴光琴劝退了养殖场,组织人手清理了几十吨存量垃圾,还为离河道比较近的农户家里新安装了排污管道。一系列措施,让半溪河的水质持续保持优良,部分河段水质达到了二类以上,白鹭成群、鱼翔浅底已成半溪河一景。

  “河警长”张明玥:

  社区片儿警的新职务

  配河库警长,做到一河(库)一警,是南川在全市率先创新实行的一项措施。该区明确了65名河(库)警长,每月不定期对河库开展检查,依法打击偷排、乱排、破坏河库等违法行为。

  6月21日,南川市民广场上,3名民警沿着河岸列队前行,巡查各类问题。走在最前面的民警名叫张明玥,是南川区西城街道长远社区的一位民警,而巡河时他的左臂就佩戴上了“河警长”的红色袖章,这是他的新职务。

  “我们负责的这条河名叫凤嘴江,位于南川最主要的河流大溪河的上游,如果这条河被污染,就会直接影响大溪河的水质。”张明玥介绍,因此他们每周都要进行巡视。

  张明玥说,每周他在自己管辖的河段巡逻一两次,除了及时发现和排除河边的安全隐患外,还重点关注河里有无排污、倾倒垃圾等现象,一旦发现这些问题,他们将及时查处。

  警察的职业属性,决定了他们对一些违法犯罪现象具有天然的敏感性。那是今年3月,在凤嘴江安平居委一段并不开阔的河段上,张明玥远远看到了一条停靠在岸边的小船,小船掩映在树荫及河边的农房之下,看上去很不起眼,但张明玥却看出了蹊跷:“船身有好长一截没在水面下,感觉是装了重物。”一盘查,果不其然是在偷采河沙。张明玥等人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控制起来,破获了这起案件。

  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尹江:

  “现在巡河特别有干劲”

  为加大执法力度,南川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通过部门联合执法、跟进刑事行政查处等方式,有力震慑遏制了涉河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该区发现和查处问题87件,其中行政违法案件42起,处罚金325万元,行政拘留5人,起诉15人。

  “现在巡河特别有干劲,因为区里加大了处罚力度,加强了部门联动,执法特别有效率。”谈及河长制带来的变化,南川区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尹江深有感触。

  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对辖区内农业生产和经营领域方面的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例如,严厉打击电捕鱼、毒鱼等行为。但在过去,打击力度有些偏弱,违法者对他们的执法常常是置若罔闻。

  “比如说,过去在巡查时,常发现有人安装地笼网捕鱼,当我们执法时,对方认为渔政执法做不出多大的事,不是避而不见就是不理不睬、甚至抗法。”尹江告诉重庆日报记者,久而久之,大家就有些泄气。

  实行河长制后,南川加大了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通常是由农委、水务、环保、城管、公安等几家单位联合执法,几家业务部门将发现的线索通报给公安机关,由后者进行严厉打击。

  今年4月中旬,尹江接到举报,说有人在龙川江干流进行电捕鱼,他立即把情况通报给了公安机关。于是,4月21日晚10点,南川区公安民警在龙川江边蹲守,一举将正在电捕鱼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冯某某抓获。6月4日,包括这起案件在内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件在南川区人民法院进行了集中审判,涉案人大多被判以1-2个月不等的拘役,起到了极强的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 刘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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