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村干部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496万元 被判刑6年6个月

安徽一村干部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496万元 被判刑6年6个月

来源:新华网2019-06-07

新华社合肥6月7日电(记者张紫赟)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用于个人牟利和非法活动。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宣判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对其违法所得7260元及挪用的公款496万元予以追缴,分别上缴国库、返还有关单位。

法院审理查明,方某某系安徽省淮南市经开区淮建村村民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下半年起,方某某负责本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收缴及申报工作,并用个人银行账户作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专户。

2012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方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共挪用该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496万元。具体用途上,挪用400万元购买银行“七天通知”类存款,后将本金归还,非法占有利息7260元;挪用96万元,其中24万元给其丈夫用于赌博,借贷7万元给他人,个人使用65万元。

去年10月,方某某向淮南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投案,并向淮建村村委会退缴了被挪用的公款20万元,至今尚有76万元未归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身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方某某行为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手机阅读分享话题

安徽一村干部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496万元 被判刑6年6个月

2019-06-07 15:56:35 来源:

新华社合肥6月7日电(记者张紫赟)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用于个人牟利和非法活动。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宣判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对其违法所得7260元及挪用的公款496万元予以追缴,分别上缴国库、返还有关单位。

法院审理查明,方某某系安徽省淮南市经开区淮建村村民委员会委员。自2012年下半年起,方某某负责本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收缴及申报工作,并用个人银行账户作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专户。

2012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方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共挪用该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496万元。具体用途上,挪用400万元购买银行“七天通知”类存款,后将本金归还,非法占有利息7260元;挪用96万元,其中24万元给其丈夫用于赌博,借贷7万元给他人,个人使用65万元。

去年10月,方某某向淮南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投案,并向淮建村村委会退缴了被挪用的公款20万元,至今尚有76万元未归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身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方某某行为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华海纳]
精彩视频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