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器破解中小企业“卡脖子”难题

以法为器破解中小企业“卡脖子”难题

来源:经济日报2019-08-14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曾诗阳 

“超过半数的中小企业存在被拖欠账款问题。”

“银行贷款难,尤其是信用贷款、长期贷款和无还本续贷都难。”

“‘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少了,但‘事难办’问题仍较突出。”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列举的几个问题。

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5亿户,日均新增企业数量达到1.89万户,中小企业占90%以上。中小企业已成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报告指出,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强化政策扶持、制度建设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但基层的工作跟进不够,配套政策不完善,制度建设不适应,影响了法律的贯彻实施和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

此次执法检查报告直面中小企业发展瓶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分组审议和专题询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找痛点、想办法,发表了不少真知灼见。

信用制度建设破解融资难题

“根据发改委调查,只有不到30%的中小企业能够从银行贷款,其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的附加费用都比较高,最高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曾遇到融资成本超过24%的情况。”李学勇委员在分组审议中指出。

“融资难融资贵,有企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还是供应不足。”谢经荣委员提出,从企业数量上来讲,大中小企业是金字塔形的,但银行的服务能力是倒金字塔形的,缺少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银行。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五条规定制定差异化监管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近年来,监管部门也提出了“两增两控”考核目标、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但报告指出,在同一银行内部,一般信贷业务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风险控制制度、激励约束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基本一致,差异化监管政策并没有落实到位。

执法检查发现,由于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完善,以及“个人问责”的存在和信用风险的袭扰,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偏好没有太大改善。

“对于中小企业信用状况难了解、信用信息难查询,信息不对称,是目前一些银行不敢贷、不愿贷,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欧阳昌琼委员提出,《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七条规定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但实践中的信息孤岛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信用信息归集、开发、公开、查询等制度不健全,难以为融资对接、市场交易以及政府服务监管提供支撑。

针对这一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郭树清表示,人民银行正在建立并不断完善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库目前收录了1370万户小微企业信息,占全部建档企业的53%,除信贷信息外还收录了中小企业的注册登录信息、欠税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判决和执行信息,有371万户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支持。

“政府信息归集很重要,但是也不能代替征信企业市场化的业务。”郭树清进一步指出,人民银行先后备案了130家重点服务小微企业的企业征信机构,他们通过采集政府部门公开的中小微企业公共信息、互联网平台收录的企业交易信息和舆情信息等各类信息,对中小企业进行市场化的信用评价,为判断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提供有效服务。

此外,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积极联合配合地方政府搭建融资信息平台,截至目前,各地建立的人民银行支持的地方信用信息平台累计为261万户中小微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累计约55万户中小企业获得了银行贷款,贷款余额达到11万亿元。

尽管融资难融资贵仍是各地普遍反映的“老大难”问题,但总体来看,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处于上升趋势。报告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银行业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34.77万亿元,同比增长9.55%。

“截至5月底,普惠性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0.3万亿元,同比增长21%,是这些年来增长最多的。”郭树清强调,“各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也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4个百分点到0.6个百分点。更重要的是贷款的不良率明显下降,其中一个原因是基数做大,但是更重要的是贷款管理能力、水平提高了。”

“对未来做好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工作保持审慎乐观的态度。”郭树清表示,“虽然是世界性难题,我们也抱有信心攻克这个难题。”

多部门合力清理拖欠账款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但实际上拖欠情况十分普遍,第三方机构法律评估的调查反映,超过半数的中小企业存在被拖欠账款问题。”检查报告指出,在清理政府部门和大型国企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中,地方财政能够用于清偿的财力有限,大型企业清偿的主动性也不强,清欠工作进展较慢,“有的地市截至4月底清偿比例还不到10%”。

“有的企业家说,现在已经不是简单的欠债还钱的问题,而是企业间以上欺下、以大欺小、以强欺弱。”徐如俊委员认为,如果任由拖欠传染蔓延,将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甚至威胁企业生存,毒化企业发展环境。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守契约,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拖欠企业的款项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2019年已经过去一半,有关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年底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能够如期完成?”蔡玲委员提问。

“在督促中央部门和财政部监管企业清欠工作方面,财政部要求建立清欠台账月报表的报送机制,我们按月进行督促,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清欠进展。近期,财政部正在进一步研究完善财政政策,拟在多渠道筹集偿还资金、大力节约行政成本、严防新增拖欠账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据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介绍,财政部负责督促的中央部门及企业清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截至5月底,已经偿还40亿元,清偿进度是69%。

“中央企业少数基层单位拖欠8.1亿元农民工工资,今年春节前全部已经偿付。前期清理出的中央企业无争议欠款1110.7亿元,已清偿1032.2亿元,清欠进度达到92.9%。”国务院国资委主任郝鹏在汇报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有关清欠工作时表示,之后将组织中央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按时完成清欠任务,并建立清欠的长效机制,包括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合同管理,按时结算支付,严格考核奖惩,防止前清后欠,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的表率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按照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台账,截至5月底已经清偿了3376亿元;根据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计划,全年有望完成60%以上。“但是这项工作的进展不平衡。”工信部部长苗圩指出,现在大型企业清欠进度较好,中央政府的清欠进度好于地方政府,地方的国企、大型企业的清欠进度也好于地方政府部门,“所以下一步重点要抓住地方政府,抓清欠完不成50%以上的重点省,通过抓两头、带中间,把这项工作全面完成。”

针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建立专门渠道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建议、受理投诉举报的规定,工信部表示,已经搭建起中小企业投诉平台。“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层面都有网站公开接受中小企业的投诉,我们也研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办法,属于中央政府层面的,要求各有关部门重视并解决这些问题;属于地方政府层面的,我们转地方的相关清欠机构来解决这些问题。”苗圩说。

推进市场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执法检查法律评估调查问卷显示,认为在市场竞争中受到过不公正对待的中小企业中,有超过50%表示主要是市场准入不平等。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但检查发现,市场准入仍有隐性壁垒,不平等待遇问题时有发生。”报告指出,虽然目前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但清单外部分经营效益好或市场前景好的行业和垄断行业,仍存在违规设立准入许可或者设置隐性门槛等“名松实严”的情况;清单内的准入限制依然较多,与清单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繁多、程序复杂、时间过长、过程不透明,“准入不准营”问题依然突出。

“以交通行业为例,对运输企业有资质限制,只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才能从事市和市之间的运输,或者省际之间的运输,新参加这个行业的,有多大资金都不行,得损失很多的利益来加入这个行业,这些都是隐性的准入条件。”李晓东委员说。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发改委将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大力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今年要把工业生产许可证种类再压减一半以上,中央层面再取消下放50项以上行政许可。”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表示,将严格落实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和服务业等领域投资准入政策,适时对民营企业进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发现对民营企业违法设置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等情形的,及时进行整治,情节严重的予以问责。

《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营造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此,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国务院部署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推进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2018年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49万件,案值26.6亿元,罚没金额5.67亿元;办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件62件,共查处滥用市场地位案件5件,立案调查17件。

“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局长肖亚庆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围绕中小企业关注的涉及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标准等领域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地方保护、行业封锁、限定交易等隐性门槛问题。

李飞跃委员认为,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提升地方政府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有些地方存在着法律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白头、白头不如口头的问题,行政决策和政策出台随意性、盲目性很大。”他建议,要用好地方立法权,应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主,辅之以部分必要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地方在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依据,形成稳定、透明、可预期政策法治环境和公平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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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器破解中小企业“卡脖子”难题

2019-08-14 06:48:04 来源: 0 条评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曾诗阳 

“超过半数的中小企业存在被拖欠账款问题。”

“银行贷款难,尤其是信用贷款、长期贷款和无还本续贷都难。”

“‘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少了,但‘事难办’问题仍较突出。”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列举的几个问题。

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5亿户,日均新增企业数量达到1.89万户,中小企业占90%以上。中小企业已成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报告指出,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强化政策扶持、制度建设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但基层的工作跟进不够,配套政策不完善,制度建设不适应,影响了法律的贯彻实施和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

此次执法检查报告直面中小企业发展瓶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分组审议和专题询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找痛点、想办法,发表了不少真知灼见。

信用制度建设破解融资难题

“根据发改委调查,只有不到30%的中小企业能够从银行贷款,其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的附加费用都比较高,最高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曾遇到融资成本超过24%的情况。”李学勇委员在分组审议中指出。

“融资难融资贵,有企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还是供应不足。”谢经荣委员提出,从企业数量上来讲,大中小企业是金字塔形的,但银行的服务能力是倒金字塔形的,缺少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银行。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五条规定制定差异化监管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型微型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近年来,监管部门也提出了“两增两控”考核目标、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但报告指出,在同一银行内部,一般信贷业务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风险控制制度、激励约束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基本一致,差异化监管政策并没有落实到位。

执法检查发现,由于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完善,以及“个人问责”的存在和信用风险的袭扰,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偏好没有太大改善。

“对于中小企业信用状况难了解、信用信息难查询,信息不对称,是目前一些银行不敢贷、不愿贷,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欧阳昌琼委员提出,《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七条规定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但实践中的信息孤岛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信用信息归集、开发、公开、查询等制度不健全,难以为融资对接、市场交易以及政府服务监管提供支撑。

针对这一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郭树清表示,人民银行正在建立并不断完善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库目前收录了1370万户小微企业信息,占全部建档企业的53%,除信贷信息外还收录了中小企业的注册登录信息、欠税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判决和执行信息,有371万户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支持。

“政府信息归集很重要,但是也不能代替征信企业市场化的业务。”郭树清进一步指出,人民银行先后备案了130家重点服务小微企业的企业征信机构,他们通过采集政府部门公开的中小微企业公共信息、互联网平台收录的企业交易信息和舆情信息等各类信息,对中小企业进行市场化的信用评价,为判断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提供有效服务。

此外,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积极联合配合地方政府搭建融资信息平台,截至目前,各地建立的人民银行支持的地方信用信息平台累计为261万户中小微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累计约55万户中小企业获得了银行贷款,贷款余额达到11万亿元。

尽管融资难融资贵仍是各地普遍反映的“老大难”问题,但总体来看,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处于上升趋势。报告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银行业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34.77万亿元,同比增长9.55%。

“截至5月底,普惠性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0.3万亿元,同比增长21%,是这些年来增长最多的。”郭树清强调,“各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也比去年同期下降了0.4个百分点到0.6个百分点。更重要的是贷款的不良率明显下降,其中一个原因是基数做大,但是更重要的是贷款管理能力、水平提高了。”

“对未来做好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工作保持审慎乐观的态度。”郭树清表示,“虽然是世界性难题,我们也抱有信心攻克这个难题。”

多部门合力清理拖欠账款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但实际上拖欠情况十分普遍,第三方机构法律评估的调查反映,超过半数的中小企业存在被拖欠账款问题。”检查报告指出,在清理政府部门和大型国企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中,地方财政能够用于清偿的财力有限,大型企业清偿的主动性也不强,清欠工作进展较慢,“有的地市截至4月底清偿比例还不到10%”。

“有的企业家说,现在已经不是简单的欠债还钱的问题,而是企业间以上欺下、以大欺小、以强欺弱。”徐如俊委员认为,如果任由拖欠传染蔓延,将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甚至威胁企业生存,毒化企业发展环境。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守契约,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拖欠企业的款项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2019年已经过去一半,有关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年底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能够如期完成?”蔡玲委员提问。

“在督促中央部门和财政部监管企业清欠工作方面,财政部要求建立清欠台账月报表的报送机制,我们按月进行督促,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清欠进展。近期,财政部正在进一步研究完善财政政策,拟在多渠道筹集偿还资金、大力节约行政成本、严防新增拖欠账款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据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介绍,财政部负责督促的中央部门及企业清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截至5月底,已经偿还40亿元,清偿进度是69%。

“中央企业少数基层单位拖欠8.1亿元农民工工资,今年春节前全部已经偿付。前期清理出的中央企业无争议欠款1110.7亿元,已清偿1032.2亿元,清欠进度达到92.9%。”国务院国资委主任郝鹏在汇报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有关清欠工作时表示,之后将组织中央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按时完成清欠任务,并建立清欠的长效机制,包括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合同管理,按时结算支付,严格考核奖惩,防止前清后欠,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的表率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按照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台账,截至5月底已经清偿了3376亿元;根据各地区各部门报送的计划,全年有望完成60%以上。“但是这项工作的进展不平衡。”工信部部长苗圩指出,现在大型企业清欠进度较好,中央政府的清欠进度好于地方政府,地方的国企、大型企业的清欠进度也好于地方政府部门,“所以下一步重点要抓住地方政府,抓清欠完不成50%以上的重点省,通过抓两头、带中间,把这项工作全面完成。”

针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十一条建立专门渠道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建议、受理投诉举报的规定,工信部表示,已经搭建起中小企业投诉平台。“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层面都有网站公开接受中小企业的投诉,我们也研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办法,属于中央政府层面的,要求各有关部门重视并解决这些问题;属于地方政府层面的,我们转地方的相关清欠机构来解决这些问题。”苗圩说。

推进市场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执法检查法律评估调查问卷显示,认为在市场竞争中受到过不公正对待的中小企业中,有超过50%表示主要是市场准入不平等。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但检查发现,市场准入仍有隐性壁垒,不平等待遇问题时有发生。”报告指出,虽然目前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但清单外部分经营效益好或市场前景好的行业和垄断行业,仍存在违规设立准入许可或者设置隐性门槛等“名松实严”的情况;清单内的准入限制依然较多,与清单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繁多、程序复杂、时间过长、过程不透明,“准入不准营”问题依然突出。

“以交通行业为例,对运输企业有资质限制,只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才能从事市和市之间的运输,或者省际之间的运输,新参加这个行业的,有多大资金都不行,得损失很多的利益来加入这个行业,这些都是隐性的准入条件。”李晓东委员说。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发改委将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大力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今年要把工业生产许可证种类再压减一半以上,中央层面再取消下放50项以上行政许可。”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表示,将严格落实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和服务业等领域投资准入政策,适时对民营企业进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发现对民营企业违法设置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等情形的,及时进行整治,情节严重的予以问责。

《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营造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此,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国务院部署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推进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2018年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49万件,案值26.6亿元,罚没金额5.67亿元;办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件62件,共查处滥用市场地位案件5件,立案调查17件。

“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局长肖亚庆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围绕中小企业关注的涉及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标准等领域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地方保护、行业封锁、限定交易等隐性门槛问题。

李飞跃委员认为,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提升地方政府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有些地方存在着法律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白头、白头不如口头的问题,行政决策和政策出台随意性、盲目性很大。”他建议,要用好地方立法权,应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主,辅之以部分必要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地方在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依据,形成稳定、透明、可预期政策法治环境和公平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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