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以“智”书写“中国之治”新篇章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把智慧用在改变制度上,便可能出现奇迹。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余年来,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用制度尺子定规矩,用制度笼子防贪腐,用制度框子促发展,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以及综合国力不断跃升,世人眼中的“不可能”转眼间变为了一切的“可能”,我们用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来的治理奇迹。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前期的巨大成就印证了我国的制度优势和治理能力,国际形势瞬息万变,好制度的形成也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发展、不断修订的过程,我们只有顺应时代潮流、回应人民期盼,不断创新发展,制度优势才能更好的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指出了十三个“坚持和完善”,为我国的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持在实践中发现制度“缺陷”,有针对性地进行修正,逐步推进党建、经济、科技、生态、监察、司法等制度改革;要坚持以中央的相关制度为依据,紧密结合地方实际,以实践为基,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制度,为治理找抓手,为发展除障碍,为未来打基础;要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不断革除体制机制的弊端,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古人云:“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 。制度优势能否转化为治理效能,还在于能否将制度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制度成为硬约束要靠执行有力度。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点,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自觉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做到令必行,行必果;要抓住监察部门这个着力点,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针对重要工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还要抓住广大党员这个发力点,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同一切破坏制度的行为做坚决斗争,保障制度建设、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文/臧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