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治,懂了!⑧|从“体制”到“体系”,社会治理制度变在哪里
为做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与群众性教育工作,在市委宣传部指导下,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上海东方青年学社与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联合拍摄制作“中国之治,懂了!”13集主题系列短视频,邀请权衡、桑玉成、唐亚林、叶青、李琪、陈东、黄晓春、文军、诸大建、刘统、信强、黄仁伟、吴海红等13位沪上知名专家学者担当采访嘉宾,紧扣四中全会《决定》内容,从13个方面系统解读中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伟大成就及完善、发展之路。短视频每集5分钟左右,将专家解读与MG动画、实景画面相结合,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和市民群众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核心要义和理论精髓。
第八集
从“体制”到“体系”,社会治理制度变在哪里
主讲嘉宾:文军(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教授)
四中全会的《决定》中有关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长期以来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精神: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重心必须落在城乡社区”。
进一步丰富社会治理的内涵,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格局
总体来讲,从十七大、十八大,到十九大,有关社会治理的论述是不断完善、发展的。十七大报告中,特别提到了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到十八大,增加了“法治保障”,同时强调“社会管理体制”。十九大又进一步提出了要加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十九届四中全会,一是实现了从“社会治理体制”到“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转变,体现了社会治理内涵的不断丰富,系统性、整体性和科学性不断增强。二是把“民主协商”和“科技支撑”放在社会治理体系中,使我们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核心在人,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
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所有的社会治理说到底,最后都落在人的层面上。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各种单位、公民个人,都具有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人人有责,而且人人要尽责。同时,我们不仅仅强调责任这一面,还强调“人人享有”的目标和追求,这也体现了我们的价值观念。在四中全会的《决定》里,我们提出“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概念,我的理解是,更加强调这些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和客体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在四中全会的《决定》里,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亮点,就是首次提出了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比过去国家和个体的架构,我们设立了一个中间的落实地带,体现了中国特色,同时也为我们的基层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这至少体现了市域在三个方面的作用: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以城带乡的引擎作用、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从国家治理到市域治理,再到基层社会治理,市域治理恰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它们拥有一定行政权限,能够很好地把国家治理的战略意图体现出来,同时又能很好地发挥指导基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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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社区治理的难点问题,像社区高空抛物、环境的整治,涉及到居民的切身利益,单靠居委会、街道、区政府,解决难度都是比较大的,需要动员居民一起参与,一起协商解决。比如,现在一些老式社区中,安装电梯是一个广受关注的大问题,涉及部门特别多。所以,一般由政府或者党委主导这一工作,但更重要的是要靠广大居民参与,通过反复协商,达成共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