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战疫情保民生与保企业稳就业的双重任务

完成战疫情保民生与保企业稳就业的双重任务

来源:光明网2020-03-05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劳动人事学院教授 唐鑛,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博士研究生 郑琪

当前,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已见成效,但全国性的疫情拐点还未到来,这就要求各省市之间人员流动控制暂时还不能完全放开。同时,延迟复工虽然有助于疫情控制,企业停工也不可避免地在多层面造成损失。疫情之下,政府在提高突发公共卫事件治理能力的同时,如何不偏废经济社会生产,成为当前的两难博弈。加之我国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以及国内经济转型压力,在战疫情、保民生的同时,更应保企业、稳就业,通过安全顺利复工争取最大程度上减小疫情造成的经济社会损失。

企业的急迫性

多日前各地已将政策重点转向抗疫和复工复产两手抓。2月初各级政府已在保护企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防控物资协助、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返还失业保险、减免房租、金融支持等方面,旨在对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和现金流难题提供强大的支持。即便如此,部分企业在面临开工困难的情况下仍无法解决根本的生存问题。当前部分必要的生产企业已经复工生产,但仍有大量企业未能回到原有的运行轨道上。家喻户晓的餐饮业企业西贝莜面村表示疫情期间2万多名员工待岗,工资发放成为难题。可以预计,未来一段时间,中小企业的生存问题依然严峻,要么降薪裁员,要么加速转型,有的企业甚至会面临生死存亡的境况。在当前公共卫生危机中尽快地恢复正常生产是保企业、稳就业的关键,这比任何财政和货币刺激政策都更为重要。

要注意的是,当前疫情的发展仍不容轻视,盲目复工可能会带来传染增加的风险,使前期抗疫工作的成效付之东流,从而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再次停工和停产。因此当前复工政策的实施仍十分谨慎,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领域,需在保障条件下立即推动复工复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员工要及时返岗、尽早开工。同时,我们应尽量回归到社会经济的常态化运行来面对疫情。因此抗疫和复工之间的平衡点是当前时期的关键问题。

复工进行时

广东和浙江作为应对疫情率先启动一级相应的省份,在复工响应中也做出了表率。在全国大多城市仍处于封闭和隔离状态时,杭州和义乌已经派出多批大巴接回返岗员工,甚至开通了铁路专列。根据百度地图显示,广东自二月中旬开始回流人口稳居全国第一,其次是浙江。在复工行动中,义乌政府为企业提供包车补助,也为自行返回义乌的员工提供员工补贴,政府还对所有非公有制企业引进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引进员工提供大力度补贴。浙江省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浙江省疫情防控责任令(第2号)》,明确提出“原则上不得随意限制普通居民正常出行”等“三个不得”要求,强调要实行突出重点的分级分类管控。在此基础上,省会杭州启用“杭州健康码”措施,通过健康码做好全市人民的健康监测服务和分类管控。健康码实施“绿码、红码、黄码”三色动态管理:即显示绿码者,市内亮码通行,进出杭州扫码通行;显示红码者,要实施14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在连续申报14天正常后,将转为绿码;显示黄码者,要进行7天以内的集中或居家隔离,在连续申报不超过7天正常后,将转为绿码。苏州工业园区采取重点企业优先、用工人数少的企业优先等原则,分门别类引导企业复工,切实做到精准、错峰、有序、可控。园区帮助复工企业解决防疫物资短缺难题,也派专人为中小企业办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类似的政策为各地乃至全国安全顺利复工的实现提供了较好的范例,通过政府公权实现抗疫物资的供应、人员流动的分级分类和人员返工的跨省对接。为在抗疫的同时稳经济、保企业、稳就业,我们强烈建议推动抗疫过程中的经济常态化运行,接受全面复工后的挑战与应对。

首先应建立复工后的生产规范和管理标准以充分预防疫情的再次发展,具体包括监测企业复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严格工作场所的进入和管控,保障充分消毒并尽量减少交叉接触感染;员工用餐的严格管理和员工住宿区域的监管等。

其次应解放地方政府对新增病例人数的僵硬限制,改善地方政府抗疫工作的考核指标。考虑到复工的重要性,应在政府监督和企业实施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时不追究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新增病例责任,打破防止地方政府一心保疫情数据,无心复工的状态。

最后政府应梳理关键产业链,尤其是各省市应对内部关键产业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明确排查产业链的的关键短缺环节,发挥政府的公共权力疏通解决产业链的关键缺口,对关键及短缺环节进行产能兜底,以防止因关键企业不复工导致其他企业窝工。

(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新冠肺炎课题部分成果)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手机阅读分享话题

完成战疫情保民生与保企业稳就业的双重任务

2020-03-05 12:05:46 来源: 0 条评论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劳动人事学院教授 唐鑛,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博士研究生 郑琪

当前,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已见成效,但全国性的疫情拐点还未到来,这就要求各省市之间人员流动控制暂时还不能完全放开。同时,延迟复工虽然有助于疫情控制,企业停工也不可避免地在多层面造成损失。疫情之下,政府在提高突发公共卫事件治理能力的同时,如何不偏废经济社会生产,成为当前的两难博弈。加之我国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以及国内经济转型压力,在战疫情、保民生的同时,更应保企业、稳就业,通过安全顺利复工争取最大程度上减小疫情造成的经济社会损失。

企业的急迫性

多日前各地已将政策重点转向抗疫和复工复产两手抓。2月初各级政府已在保护企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防控物资协助、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返还失业保险、减免房租、金融支持等方面,旨在对中小企业的资金压力和现金流难题提供强大的支持。即便如此,部分企业在面临开工困难的情况下仍无法解决根本的生存问题。当前部分必要的生产企业已经复工生产,但仍有大量企业未能回到原有的运行轨道上。家喻户晓的餐饮业企业西贝莜面村表示疫情期间2万多名员工待岗,工资发放成为难题。可以预计,未来一段时间,中小企业的生存问题依然严峻,要么降薪裁员,要么加速转型,有的企业甚至会面临生死存亡的境况。在当前公共卫生危机中尽快地恢复正常生产是保企业、稳就业的关键,这比任何财政和货币刺激政策都更为重要。

要注意的是,当前疫情的发展仍不容轻视,盲目复工可能会带来传染增加的风险,使前期抗疫工作的成效付之东流,从而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再次停工和停产。因此当前复工政策的实施仍十分谨慎,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领域,需在保障条件下立即推动复工复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员工要及时返岗、尽早开工。同时,我们应尽量回归到社会经济的常态化运行来面对疫情。因此抗疫和复工之间的平衡点是当前时期的关键问题。

复工进行时

广东和浙江作为应对疫情率先启动一级相应的省份,在复工响应中也做出了表率。在全国大多城市仍处于封闭和隔离状态时,杭州和义乌已经派出多批大巴接回返岗员工,甚至开通了铁路专列。根据百度地图显示,广东自二月中旬开始回流人口稳居全国第一,其次是浙江。在复工行动中,义乌政府为企业提供包车补助,也为自行返回义乌的员工提供员工补贴,政府还对所有非公有制企业引进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引进员工提供大力度补贴。浙江省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浙江省疫情防控责任令(第2号)》,明确提出“原则上不得随意限制普通居民正常出行”等“三个不得”要求,强调要实行突出重点的分级分类管控。在此基础上,省会杭州启用“杭州健康码”措施,通过健康码做好全市人民的健康监测服务和分类管控。健康码实施“绿码、红码、黄码”三色动态管理:即显示绿码者,市内亮码通行,进出杭州扫码通行;显示红码者,要实施14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在连续申报14天正常后,将转为绿码;显示黄码者,要进行7天以内的集中或居家隔离,在连续申报不超过7天正常后,将转为绿码。苏州工业园区采取重点企业优先、用工人数少的企业优先等原则,分门别类引导企业复工,切实做到精准、错峰、有序、可控。园区帮助复工企业解决防疫物资短缺难题,也派专人为中小企业办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类似的政策为各地乃至全国安全顺利复工的实现提供了较好的范例,通过政府公权实现抗疫物资的供应、人员流动的分级分类和人员返工的跨省对接。为在抗疫的同时稳经济、保企业、稳就业,我们强烈建议推动抗疫过程中的经济常态化运行,接受全面复工后的挑战与应对。

首先应建立复工后的生产规范和管理标准以充分预防疫情的再次发展,具体包括监测企业复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严格工作场所的进入和管控,保障充分消毒并尽量减少交叉接触感染;员工用餐的严格管理和员工住宿区域的监管等。

其次应解放地方政府对新增病例人数的僵硬限制,改善地方政府抗疫工作的考核指标。考虑到复工的重要性,应在政府监督和企业实施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时不追究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新增病例责任,打破防止地方政府一心保疫情数据,无心复工的状态。

最后政府应梳理关键产业链,尤其是各省市应对内部关键产业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明确排查产业链的的关键短缺环节,发挥政府的公共权力疏通解决产业链的关键缺口,对关键及短缺环节进行产能兜底,以防止因关键企业不复工导致其他企业窝工。

(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新冠肺炎课题部分成果)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陈霞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