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建立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畅通信息直报系统,建立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

最高法:建立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来源:新华社2020-08-06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畅通信息直报系统,建立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

据了解,这份意见结合前期改革进展,就加强法院政治建设、健全审判监督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资源优化配置等提出五大方面28项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指引。

意见提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刻把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关系,细化完善本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四类案件”的发现机制、启动程序和操作规程,优化审判团队组建,坚持“以随机分案为原则,以指定分案为例外”。健全法官惩戒工作程序,严格区分办案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将法院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和干预办案情况,以及办案人员记录过问案件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与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直接挂钩,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意见同时明确,上级人民法院履行对下监督指导职责,或者院庭长在本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规定范围内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不属于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案件。

在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方面,意见提出推进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健全法官遴选制度,完善法官退出机制等。法官因惩戒委员会意见退出员额五年后,或因自愿申请、办案业绩考核不达标退出员额两年后,可以重新申请入额。(完)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最高法:建立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2020-08-06 06:15:19 来源: 0 条评论

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畅通信息直报系统,建立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

据了解,这份意见结合前期改革进展,就加强法院政治建设、健全审判监督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资源优化配置等提出五大方面28项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指引。

意见提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刻把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关系,细化完善本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四类案件”的发现机制、启动程序和操作规程,优化审判团队组建,坚持“以随机分案为原则,以指定分案为例外”。健全法官惩戒工作程序,严格区分办案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将法院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和干预办案情况,以及办案人员记录过问案件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与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直接挂钩,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意见同时明确,上级人民法院履行对下监督指导职责,或者院庭长在本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规定范围内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不属于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案件。

在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方面,意见提出推进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健全法官遴选制度,完善法官退出机制等。法官因惩戒委员会意见退出员额五年后,或因自愿申请、办案业绩考核不达标退出员额两年后,可以重新申请入额。(完)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杜漩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