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一江清水向东流!看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五年之变

只为一江清水向东流!看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五年之变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1-01-18

2021年1月5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五周年。五年来,生态环境等部门和沿江省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不断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在新的历史坐标点上回望,五年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之路越走越宽,万里江山越来越壮美。

2016年1月,重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领长江经济带以更坚定的步伐走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018年4月,武汉,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指出,“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关键是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等关系”。

2020年11月,南京,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要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

从“推动”到“深入推动”再到“全面推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深入长江沿线视察工作,多次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把脉定向。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持续完善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

进一步凝聚共抓大保护的合力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一个时期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发展思路更加明确,制度保障更加有力。

进一步夯实法律基础——

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可靠保障。2019年,《长江保护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牵头起草,生态环境部配合开展《长江保护法》中有关生态环保部分条款的调研起草。

近日,《长江保护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长江保护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针对长江流域的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特别的制度措施,将有力推动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高标准编制长江流域规划——

为切实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地,长期以来,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的规划工作。2017年,生态环境部会同多部门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长江流域治理目标和方向提出具体要求。

突出流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目前,生态环境部正会同其他部门,开展包括长江流域在内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此外,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着眼于解决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共同面对的系统性、区域性、跨界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多举措推动形成“共抓大保护”格局——

打破部门和地方分割,实施流域综合管理。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切实提高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能力。

2020年1月,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印发《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

此外,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积极推进长江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和环境保护,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基准、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建立联防共治机制以及协议签订作出明确规定。

坚持生态优先,统筹推进多个

专项行动,不断强化环境监管

地处长江经济带中游的湖北武汉,昔日的渔民转型为长江“美容师”,忙着清理江面垃圾和漂浮物。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是系统工程,必须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考虑。五年来,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以持续改善长江水质为中心,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行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以问题为导向,动真碰硬,持续攻坚——

从2018年起,生态环境部连续三年组织拍摄长江警示片,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截至目前,2018年、2019年披露的3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6个,沿江省市累计自查问题4137个,已完成整改3415个。2020年警示片披露的169个问题也正在整改中。沿江11省(市)排查存在问题的281家“三磷”企业(矿、库)全部完成整治。分8批向沿江11省(市)126个城市和740个县级人民政府交办“清废”专项行动疑似问题5911个,确认的194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904个,整改完成率97.9%。

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推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

长江干流沿线城市和县城集中式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接近实现全覆盖;长江经济带1064家应当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均已建成;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长江干流沿线码头船舶垃圾处理设施已基本建成;1641座需治理的尾矿库中1612座完成了治理方案编制,1318座完成了初步治理……

狠抓保护修复,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完成沿江11省市63个城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排查出入河排污口60292个;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1372个黑臭水体完成消除96.7%;全面开展长江岸线清理整治,2441个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完成98.9%;沿江11省市325个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点位2547个,整改完成2324个;长江经济带9973个乡镇级集中式水源地和5318个千吨万人以上水源地均已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定……

扎实推进十年禁渔,让长江得以休养生息——

截至2020年12月,长江流域共核定退捕渔船11.1万艘、渔民23.1万人;集中开展涉渔“三无”船舶大排查,累计处理了3万多艘“三无”船舶;2020年6月底以来,沿江执法机构累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160起,清理取缔“三无”船舶3.2万艘,查获涉案人员7999人……

数据显示,2020年1月-11月,长江干流全部实现Ⅱ类及以上水质,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断面(Ⅰ类-Ⅲ类)比例为96.3%,同比提高3.0个百分点;《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的劣Ⅴ类国控断面已实现动态清零,长江流域年底有望基本消劣。

从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从橘子洲头到扬子江畔,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正发生着可喜的改善。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出台多项措施,

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绿色,才是长江的最动人底色。

一个时期以来,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及沿江省市综合运用法治、经济、行政和科技手段,层层压实责任,推动绿色发展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主战场。

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实施——

推进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地方政府推进绿色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在生态环境部的大力推动下,截至2020年12月,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已全部完成了“三线一单”发布工作,全面进入落地实施应用阶段。

据统计,12省(市)共划分综合管控单元1万余个,重点地区空间管控精度达到乡镇及园区级别,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等方面入手,提出了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

2020年7月,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中国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揭牌运营。

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发起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首期总规模达到885亿元,重点聚焦长江经济带沿线的绿色发展,重点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领域。

此外,2017年至2020年,中央财政共下达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180亿元。

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

逐月开展包括长江经济带在内的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建立形成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督导帮扶相结合的流域环境管理综合督导机制;

加强指导帮扶,组建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推进58个驻点城市跟踪研究;

推进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长江流域共核发排污许可证约11.04万张,登记排污企业68.87万家……

2020年,面对国内外的复杂形势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长江沿线省市积极应对,大部分省市的经济增速很快由负转正。上半年,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地区生产总值合计超过21万亿元,占全国经济总量的46.3%,为全国经济稳步增长、强劲复苏发挥了有力的支撑作用。

这是一场攻坚战,突破利益藩篱、构建长效机制,为高质量发展集聚动力;

这是一场持久战,既要一张蓝图干到底,更要苦干实干,久久为功。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是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五年。

迈入新的历史阶段,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长江经济带必将走上绿色、生态、永续的发展之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必将永葆生机活力,成为民族生生不息、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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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一江清水向东流!看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五年之变

2021-01-18 17:10:21 来源:

2021年1月5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五周年。五年来,生态环境等部门和沿江省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不断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在新的历史坐标点上回望,五年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之路越走越宽,万里江山越来越壮美。

2016年1月,重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领长江经济带以更坚定的步伐走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018年4月,武汉,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指出,“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关键是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等关系”。

2020年11月,南京,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要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

从“推动”到“深入推动”再到“全面推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深入长江沿线视察工作,多次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把脉定向。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持续完善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

进一步凝聚共抓大保护的合力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一个时期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发展思路更加明确,制度保障更加有力。

进一步夯实法律基础——

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可靠保障。2019年,《长江保护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牵头起草,生态环境部配合开展《长江保护法》中有关生态环保部分条款的调研起草。

近日,《长江保护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长江保护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针对长江流域的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特别的制度措施,将有力推动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高标准编制长江流域规划——

为切实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地,长期以来,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的规划工作。2017年,生态环境部会同多部门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长江流域治理目标和方向提出具体要求。

突出流域特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目前,生态环境部正会同其他部门,开展包括长江流域在内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此外,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着眼于解决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共同面对的系统性、区域性、跨界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多举措推动形成“共抓大保护”格局——

打破部门和地方分割,实施流域综合管理。2019年,生态环境部组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切实提高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能力。

2020年1月,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印发《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

此外,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积极推进长江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和环境保护,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基准、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建立联防共治机制以及协议签订作出明确规定。

坚持生态优先,统筹推进多个

专项行动,不断强化环境监管

地处长江经济带中游的湖北武汉,昔日的渔民转型为长江“美容师”,忙着清理江面垃圾和漂浮物。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是系统工程,必须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考虑。五年来,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以持续改善长江水质为中心,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行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以问题为导向,动真碰硬,持续攻坚——

从2018年起,生态环境部连续三年组织拍摄长江警示片,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截至目前,2018年、2019年披露的3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6个,沿江省市累计自查问题4137个,已完成整改3415个。2020年警示片披露的169个问题也正在整改中。沿江11省(市)排查存在问题的281家“三磷”企业(矿、库)全部完成整治。分8批向沿江11省(市)126个城市和740个县级人民政府交办“清废”专项行动疑似问题5911个,确认的194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904个,整改完成率97.9%。

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推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

长江干流沿线城市和县城集中式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接近实现全覆盖;长江经济带1064家应当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均已建成;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5%;长江干流沿线码头船舶垃圾处理设施已基本建成;1641座需治理的尾矿库中1612座完成了治理方案编制,1318座完成了初步治理……

狠抓保护修复,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完成沿江11省市63个城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排查出入河排污口60292个;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1372个黑臭水体完成消除96.7%;全面开展长江岸线清理整治,2441个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完成98.9%;沿江11省市325个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点位2547个,整改完成2324个;长江经济带9973个乡镇级集中式水源地和5318个千吨万人以上水源地均已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定……

扎实推进十年禁渔,让长江得以休养生息——

截至2020年12月,长江流域共核定退捕渔船11.1万艘、渔民23.1万人;集中开展涉渔“三无”船舶大排查,累计处理了3万多艘“三无”船舶;2020年6月底以来,沿江执法机构累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160起,清理取缔“三无”船舶3.2万艘,查获涉案人员7999人……

数据显示,2020年1月-11月,长江干流全部实现Ⅱ类及以上水质,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断面(Ⅰ类-Ⅲ类)比例为96.3%,同比提高3.0个百分点;《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的劣Ⅴ类国控断面已实现动态清零,长江流域年底有望基本消劣。

从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从橘子洲头到扬子江畔,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正发生着可喜的改善。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出台多项措施,

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绿色,才是长江的最动人底色。

一个时期以来,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及沿江省市综合运用法治、经济、行政和科技手段,层层压实责任,推动绿色发展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主战场。

推动“三线一单”落地实施——

推进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地方政府推进绿色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在生态环境部的大力推动下,截至2020年12月,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已全部完成了“三线一单”发布工作,全面进入落地实施应用阶段。

据统计,12省(市)共划分综合管控单元1万余个,重点地区空间管控精度达到乡镇及园区级别,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等方面入手,提出了差别化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

2020年7月,作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中国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揭牌运营。

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发起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首期总规模达到885亿元,重点聚焦长江经济带沿线的绿色发展,重点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领域。

此外,2017年至2020年,中央财政共下达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180亿元。

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

逐月开展包括长江经济带在内的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建立形成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督导帮扶相结合的流域环境管理综合督导机制;

加强指导帮扶,组建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推进58个驻点城市跟踪研究;

推进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长江流域共核发排污许可证约11.04万张,登记排污企业68.87万家……

2020年,面对国内外的复杂形势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长江沿线省市积极应对,大部分省市的经济增速很快由负转正。上半年,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地区生产总值合计超过21万亿元,占全国经济总量的46.3%,为全国经济稳步增长、强劲复苏发挥了有力的支撑作用。

这是一场攻坚战,突破利益藩篱、构建长效机制,为高质量发展集聚动力;

这是一场持久战,既要一张蓝图干到底,更要苦干实干,久久为功。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是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五年。

迈入新的历史阶段,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长江经济带必将走上绿色、生态、永续的发展之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必将永葆生机活力,成为民族生生不息、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责任编辑: 谭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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