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大家谈】政府放管并重,让新业态真正“新”起来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马亮
“今年我们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还是要继续围着市场主体转,这就需要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让市场主体不仅生存,而且活跃。去年我们说留得青山就赢得未来,今年说留得市场主体的青山常在,就能够生机盎然,使中国经济的活力和韧性充分体现。”3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人大会议闭幕后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指出。
要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让它们可以放开手脚去竞争。李克强总理指出,“转变政府职能很重要的是要把市场主体应有的权限给他们,让他们去发挥。”
近些年来,国务院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简政放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来降低企业进入门槛和提高登记注册效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国务院委托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总体高度满意,营商环境更加稳定、公正、透明。
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意味着要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主要作用,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要尽可能减少对市场的过度干预。
政府放手给市场的“宽进”政策,使市场主体大批涌现,市场充满生机活力。 “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增市场主体6000万户,去年市场主体总数已经达到一亿三千多万户,个体工商户达到9000多万户。与此同时,一系列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迭出,使中国经济更加表现为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
政府让位于市场,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市场监管中缺位。李克强总理强调,“要竞争就应当是公平的竞争,就必须有监管。管出公平、管出公正,这样才能让市场主体显示真正的创造力。”“放管服”改革的核心是,在放的同时加强管,并让管更好地服务于放。即放管并重,同时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如果管了大量不该管的领域和环节,而真正需要政府关注的则没有能力和精力去管,或者管的出发点错了、方式不对、效果不好;如果政府作为裁判员没有秉公判决,那么企业就可能脱离市场的游戏规则,破坏市场公平竞争。这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并使政商关系难以亲清兼顾。
因此,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就是明确市场监管的重心不再是事前审批,而是更加关注过程性和结果性的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让政府的监管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更加智慧、精准和高效。同时,市场监管意味着政府部门要擦亮眼睛,既要对好企业减少不必要的干扰,也要对不良企业该出手时就出手,亮剑执法。
近两年来,新业态的不断丰富壮大,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我们支持“互联网+”、物联网这些新业态,但是对于坑蒙拐骗、造假失信,或者利用新业态的旗号去搞诈骗、非法集资的,就要坚决打击,因为把市场搅乱了,没有公平,竞争就不可能持续,就不可能展现更强的活力。
我国市场规模大,新业态发展态势喜人,这得益于对政府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但是,包容不意味着纵容放任,审慎不代表政府无为。对于“新瓶装旧酒”的假创新、单纯炒概念的伪创新,政府就要果断出击,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避免其对新业态的污名化和实体经济的侵蚀。
P2P的爆雷、社区团购的乱象,都是新业态监管方面值得警惕的代表性案例。如果纵容资本无序扩张,助纣为虐地让这些所谓的“新”业态野蛮生长,那么就偏离了市场监管的正确方向,也会使企业竞争的走势偏航。去年底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针对平台经济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指导意见,这有利于推动新业态健康规范发展,刹住一些领域盲目扩张和无序增长的势头。
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也要保障市场竞争的公正性,坚决打击披着外衣的不良企业。这些市场监管方面的高要求,对政府而言也是一场治理能力的考验:切实转变职能,加强跨部门联动协同,不断提升监管能力,使监管水平能够跟上并适应市场发展趋势。与此同时,也要利用、善用科技手段和社会力量来创新监管方式,真正用新监管来服务新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