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识不应沦为罚款工具
近日,广东佛山广台高速公路一岔道口“天量”罚单引发热议,有车友查询交通违法时发现有62万余人次在此处违法。交管部门通报称,该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自启用起一年内,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通报同时称,该路段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确实不完善,公安机关已会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对该路段标志标线集中进行优化改进。

交通标识不应沦为罚款工具

来源:经济日报2021-04-15

张智全 

近日,广东佛山广台高速公路一岔道口“天量”罚单引发热议,有车友查询交通违法时发现有62万余人次在此处违法。交管部门通报称,该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自启用起一年内,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通报同时称,该路段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确实不完善,公安机关已会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对该路段标志标线集中进行优化改进。

面对舆情,当地交管部门及时对“天量”罚单问题进行核查并予以回应,值得肯定。但不论是此前网友反映的62万余人次违章,还是经核查有18万余宗违章行为,都表明该路段短期内出现“天量”交通违法行为,有明显的不正常之处。相关部门更应反思如何优化道路交通标识设置,让其真正成为引导交通而非“天量”罚款的工具。

众所周知,设置交通标识的本意在于合理引导车辆,确保行车安全。在相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路段多设置一些交通标识,并通过“电子警察”的全天候监控,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完全有必要。不过,有效发挥交通标识的功能,须以合理设置为前提。

从报道的情况看,广东佛山这段高速路上的交通标识设计不合理,驾驶人怎么小心翼翼,都难逃交通违法的命运。出现了这类有违常理的现象,可能是交管部门事前考虑不周,但其也应反思是否做到了合理设置交通标识,不能任由交通标识沦为“天量”罚款的工具。

基于此,当地交管部门应深刻吸取教训,在科学合理设置交通标识和善意执法方面下功夫,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各地交管部门亦应以此为鉴,主动排查本地是否存在类似现象。只有合理设置和使用交通标识,才能释放出守护行车安全的正能量。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交通标识不应沦为罚款工具

2021-04-15 06:58:16 来源: 0 条评论

张智全 

近日,广东佛山广台高速公路一岔道口“天量”罚单引发热议,有车友查询交通违法时发现有62万余人次在此处违法。交管部门通报称,该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自启用起一年内,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通报同时称,该路段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确实不完善,公安机关已会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对该路段标志标线集中进行优化改进。

面对舆情,当地交管部门及时对“天量”罚单问题进行核查并予以回应,值得肯定。但不论是此前网友反映的62万余人次违章,还是经核查有18万余宗违章行为,都表明该路段短期内出现“天量”交通违法行为,有明显的不正常之处。相关部门更应反思如何优化道路交通标识设置,让其真正成为引导交通而非“天量”罚款的工具。

众所周知,设置交通标识的本意在于合理引导车辆,确保行车安全。在相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路段多设置一些交通标识,并通过“电子警察”的全天候监控,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完全有必要。不过,有效发挥交通标识的功能,须以合理设置为前提。

从报道的情况看,广东佛山这段高速路上的交通标识设计不合理,驾驶人怎么小心翼翼,都难逃交通违法的命运。出现了这类有违常理的现象,可能是交管部门事前考虑不周,但其也应反思是否做到了合理设置交通标识,不能任由交通标识沦为“天量”罚款的工具。

基于此,当地交管部门应深刻吸取教训,在科学合理设置交通标识和善意执法方面下功夫,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各地交管部门亦应以此为鉴,主动排查本地是否存在类似现象。只有合理设置和使用交通标识,才能释放出守护行车安全的正能量。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陈霞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