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的华彩乐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综述
“让乡亲们过好光景,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初心使命,共产党就要把这件事情干好,不断交上好答卷。全党全国全社会都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奋发图强、自力更生,不断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的更大胜利。”今年9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市绥德县张家砭镇郝家桥村考察时指出。

谱写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的华彩乐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综述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2021-09-23

“让乡亲们过好光景,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初心使命,共产党就要把这件事情干好,不断交上好答卷。全党全国全社会都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奋发图强、自力更生,不断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的更大胜利。”今年9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市绥德县张家砭镇郝家桥村考察时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做好新时代的“三农”工作,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农”新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农业农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农为邦本,本固邦宁。我们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必须看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始终把‘三农’工作牢牢抓住、紧紧抓好。”

2015年12月24日至25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十二五’时期,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成果丰硕,为我们赢得全局工作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必须看到,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难题和挑战还很多,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三五’时期,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破解‘三农’难题、增强创新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扎实做好脱贫开发工作,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让农业农村成为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大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力度,加强城乡统筹,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2017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重视农业,夯实农业这个基础,历来是固本安民之要。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必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就是要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我们一直强调,对‘三农’要多予少取放活,但实际工作中‘三农’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们要扭转这种倾向,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干部配备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不断缩小城乡差距,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2018年9月23日,我国迎来第一个中国农民丰收节。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向全国亿万农民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是党中央研究决定的,进一步彰显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基础地位,是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希望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浓厚氛围,调动亿万农民重农务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谱写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的华彩乐章!”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各级党委要把‘三农’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统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把农业基础打得更牢,把‘三农’领域短板补得更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三农’向好,全局主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亿万农民的殷切期盼。全党同志务必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原则,把振兴乡村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重大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书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农’新篇章。”

“我到农村调研,在很多村子看到的多是老年人和小孩,年轻人不多,青壮年男性更是寥寥无几。留在农村的是‘三八六一九九部队’。出去的不愿回乡干农业,留下的不安心搞农业,再过十年、二十年,谁来种地?农业后继乏人问题严重,这的确不是杞人忧天啊!”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村庄空心化和‘三留守’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外在表现是村子空了,本质上是人一茬一茬离开农村。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要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概括,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其中,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总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现代化进程中,城的比重上升,乡的比重下降,是客观规律,但在我国拥有近14亿人口的国情下,不管工业化、城镇化进展到哪一步,农业都要发展,乡村都不会消亡,城乡将长期共生并存,这也是客观规律。即便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农村仍将有4亿多人口。如果在现代化进程中把农村4亿多人落下,到头来‘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这不符合我们党的执政宗旨,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样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40年前,我们通过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大幕。40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通过振兴乡村,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我常讲,领导干部要胸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完成的形势下,在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世界动荡变革的特殊时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今年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毕节市黔西县新仁苗族乡化屋村考察调研时指出:“今年我们将迎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中华民族是个大家庭,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落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一个民族也不能落下。脱贫之后,要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希望乡亲们继续努力奋斗,把乡村产业发展得更好,把乡村建设得更美。”

今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今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才湾镇毛竹山村考察时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在新起点上接续奋斗,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加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民生实事,一件一件抓落实,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能否处理好城乡关系,关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强调:“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没有农村发展,城镇化就会缺乏根基。有些地方错误理解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干了一些‘以城吞乡、逼民上楼’的事,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绝不是要把农村都变成城市,把农村居民点都变成高楼大厦。”

2015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着力点是通过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目标是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

“不管城市怎么发展,我国仍会有大量农民留在农村,农业基础地位仍需要打牢夯实,这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这就要求我国城镇化必须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城市工作必须同‘三农’工作一起推动。”2015年12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推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一体化发展,增强城市对农村的反哺能力、带动能力,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城镇和乡村是互促互进、共生共存的。”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不能以农业萎缩、乡村凋敝为代价。近年来,我们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机制还存在缺陷,无论是进城还是下乡,渠道还没有完全打通,要素还存在不平等交换。要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阶段,城乡差距大最直观的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体现在公共资源配置上。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挡升级,特别是加快道路、农田水利、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管护运行机制。要加快推动公共服务下乡,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

“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下决心调整工农关系、城乡关系,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推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为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把握和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我们一开始就没有提城市化,而是提城镇化,目的就是促进城乡融合。要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

今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承德市双滦区偏桥子镇大贵口村考察调研时指出:“即使未来我国城镇化达到很高水平,也还有几亿人在农村就业生活。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建设繁华的城市,也要建设繁荣的农村,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

实现粮食安全和现代高效农业相统一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个重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农业基础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削弱,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

2013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洪范八政,食为政首。’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虽然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但这就是一个紧平衡,而且紧平衡很可能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长期态势。我国耕地就那么多,潜力就那么大,在粮食问题上不可能长期出现高枕无忧的局面。因此,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粮食生产和对农业的支持。恰恰相反,我们要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农民可以非农化,但耕地不能非农化。如果耕地都非农化了,我们赖以吃饭的家底就没有了。”“极而言之,保护耕地要像保护文物那样来做,甚至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来做。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大家立了军令状,必须做到,没有一点点讨价还价的余地!”

“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不意味着可以忽视粮食生产了。”2016年1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什么时候都要绷紧,一刻也不能放松。我说过,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而且里面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这是从战略上考虑的。要严守耕地红线,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落地,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防止粮食生产出现大的滑坡。”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对粮食问题,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粮食多了是问题,少了也是问题,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多了是库存压力,是财政压力;少了是社会压力,是整个大局的压力。对粮食问题,要从战略上看,看得深一点、远一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这就要求我们守住耕地红线,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好,把农田水利搞上去,把现代种业、农业机械等技术装备水平提上来,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好建设好,真正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到实处。”

2020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经济界委员联组会时指出:“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如此严重,但我国社会始终保持稳定,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稳定供给功不可没。总的来说,我国农业连年丰收,粮食储备充裕,完全有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要着力解决农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重点从农产品结构、抗风险能力、农业现代化水平上发力。”

“有些人以为,有钱就能买到粮,多进口一些农产品还可以省自己的地和水。这次疫情期间,有18个国家限制粮食等农产品出口,全球供应链受冲击,一度引发恐慌,造成价格大幅波动。这种事情近年来时有发生,国际上一有风吹草动,各国就先捂住自己的‘粮袋子’。”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如果在吃饭问题上被‘卡脖子’,就会一剑封喉。我反复强调要办好自己的事,其中很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始终立足自身抓好农业生产,以国内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必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眼于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在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技术创新步伐,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我国农业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要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转变。”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整体素质。”

2019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自身优势,抓住粮食这个核心竞争力,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粮食安全和现代高效农业相统一。”

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一项技术能够创造一个奇迹。

“农民说,‘好儿要好娘,好种多打粮’,‘种地不选种,累死落个空’。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舍得下气力、增投入,注重创新机制、激发活力,着重解决好科研和生产‘两张皮’问题,真正让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

今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时强调:“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4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后,我第二次到地方调研,就到了河北阜平县,后来又去了不少贫困地区。我到这些地方调研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不了解农村,不了解贫困地区,不了解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就不会真正了解中国,就不能真正懂得中国,更不可能治理好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多到农村去,多到贫困地区去,了解真实情况,带着深厚感情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工作抓紧抓紧再抓紧、做实做实再做实,真正使贫困地区群众不断得到真实惠。”

2015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最突出的短板。虽然全面小康不是人人同样的小康,但如果现有的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全面小康也不能让人信服。”

2015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一个标志性指标。对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也一直在强调,就是因为心里还有些不托底。所以,我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老乡能不能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实现,而且必须全面实现,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农民小康不小康,关键看收入。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要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通过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多种途径增加农民收入,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小康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键取决于脱贫攻坚战能否打赢。没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底线任务不能打任何折扣,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承诺不能打任何折扣。”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旺,把产业发展落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全力以赴消除农村贫困,推动乡村生活富裕。”

“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要加快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让广大农民都尽快富裕起来。”2018年6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三涧溪村考察时指出。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贫困村和所在县乡当前的工作重点就是脱贫攻坚,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们将消除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到那时,现在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要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日常性帮扶措施,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架构下统筹安排。这个问题要及早谋划、早作打算。”

“‘车岭车上天,九岭爬九年’。当年‘三进下党’的场景,我至今还历历在目。经过30年的不懈奋斗,下党天堑变通途、旧貌换新颜,乡亲们有了越来越多的幸福感、获得感,这生动印证了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的道理。”2019年8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给福建寿宁县下党乡的乡亲们回信时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希望乡亲们继续发扬滴水穿石的精神,坚定信心、埋头苦干、久久为功,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积极建设美好家园,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2019年8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武威市古浪县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富民新村考察调研时指出,“贫困乡亲脱贫是第一步,接下来要确保乡亲们稳定脱贫,扶贫政策和扶贫队伍要保留一段时间,从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想办法、找出路,让易地搬迁的群众留得住、能就业、有收入,日子越过越好。”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今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骄傲自满、松劲歇脚,必须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当前,我国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前所未有的变化,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形成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要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水平,要从完善政策、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创新机制等方面入手,及时反映和协调农民各方面利益诉求,处理好政府和群众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防止碰头叠加、蔓延升级。要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农村改革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也是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地域辽阔,农民居住分散,乡情千差万别,社会管理任务繁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构建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对扰乱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对邪教、外部势力干扰渗透活动要有效防范和打击。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守法用法意识,发挥好村规民约、村民民主协商、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创新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要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发挥村民监督的作用,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要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要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我国很多村庄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至今保持完整。很多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等具有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在实行自治和法治的同时,注重发挥好德治的作用,推动礼仪之邦、优秀传统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相辅相成。要继续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和创新,并不断总结推广。”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政策千条万条,最终都得靠基层干部来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有几百万农村基层干部,常年风里来雨里去,同农民直接打交道,是推动农村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力量。这支队伍总体是好的,是信得过、靠得住、有战斗力的。”

“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政治上要信任,工作上要依靠,生活上要关心。”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打造一支高素质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乡镇领导干部力度,为加强农村社会治理服务充实新生力量。要建立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力度,引导他们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强化廉洁履职意识,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给老百姓一个公道清明的乡村。要把农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继续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严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廓清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要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良好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的殷切期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不能照搬照抄城镇建设那一套,搞得城市不像城市、农村不像农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搞新农村建设,决不是要把这些乡情美景都弄没了,而是要让它们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所以我说要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

2014年1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农业发展不仅要杜绝生态环境欠新账,而且要逐步还旧账。要推行农业标准化清洁生产,完善节水、节肥、节药的激励约束机制,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更好保障农畜产品安全。对山水林田湖实施更严格的保护,加快生态脆弱区、地下水漏斗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区治理,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要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2014年1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永茂圩自然村调研时强调:“解决好厕所问题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标志性意义,要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总书记还叮嘱当地干部要深化城乡统筹,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2015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调研时指出。

“经过长期发展,我国耕地开发利用强度过大,一些地方地力严重透支,水土流失、地下水严重超采、土壤退化、面源污染加重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矛盾。”2015年10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强调,“利用现阶段国内外市场粮食供给宽裕的时机,在部分地区实行耕地轮作休耕,既有利于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又有利于平衡粮食供求矛盾、稳定农民收入、减轻财政压力。”

“现在,我们已到了必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的时候了,也到了有能力做好这件事情的时候了。”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指出,“过去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为了多产粮食不得不毁林开荒、毁草开荒、填湖造地,现在温饱问题稳定解决了,保护生态环境就应该而且必须成为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时强调:“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关系6亿多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关系农村能源革命,关系能不能不断改善土壤地力、治理好农业面源污染,是一件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大好事。”

“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在我们这代人的记忆中,小时候的农村呈现的是河里游泳、溪里捉鱼、池塘洗菜的景象。才过去几十年,现在一些农村变成什么样了,大家心里都有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该减的减下来、该退的退出来、该治理的治理到位。农村生态环境好了,土地上就会长出金元宝,生态就会变成摇钱树,田园风光、湖光山色、秀美乡村就可以成为聚宝盆,生态农业、养生养老、森林康养、乡村旅游就会红火起来。”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扎实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农村生活设施,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农村环境直接影响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城镇后花园。要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比重,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制度。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现全国行政村环境整治全覆盖,基本解决农村的垃圾、污水、厕所问题,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的殷切期盼,一些农村‘脏乱差’的面貌必须加快改变。”“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直接关系农民群众生活品质,要把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不断抓出成效。”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成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2020年3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村考察调研时指出,“希望乡亲们坚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保护好生态前提下,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把生态效益更好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今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要推动污染治理向乡镇、农村延伸,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2年12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指出:“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这些年来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工作的,现在中央有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开发政策,这些政策要一丝不苟、毫不走样地落实到基层,政策的好处要全部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农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政策、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支持农民增收的政策原原本本传递给乡亲们,让乡亲们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真正享受到政策的好处,一起来落实好政策。”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削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重视‘三农’工作,多到农村去走一走、多到农民家里去看一看,真正了解农民诉求和期盼,真心实意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些地方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里任职、挂职,是有利于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培养锻炼干部的举措,一举多得。”

“我们常讲,‘村看村、户看户、农民看支部’,‘给钱给物,还要建个好支部’。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

“提衣提领子,牵牛牵鼻子。办好农村的事,要靠好的带头人,靠一个好的基层党组织。”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抓住健全乡村组织体系这个关键,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不是一句口号,讲究的就是一个‘实’字,农村工作干部要真正深入群众,真心依靠群众,真情关爱群众,真诚服务群众。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倡导求真务实精神,真抓实干,吹糠见米,出水方见两脚泥,切忌浮于表面、流于形式、隔山打牛,以作风的提振推动乡村的振兴。”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给浙江宁波余姚市梁弄镇横坎头村全体党员回信时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队伍必须过硬。希望你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好红色基因,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乡亲们一道,再接再厉、苦干实干,结合自身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宜居的美丽乡村,让乡亲们的生活越来越红火。”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乡村振兴不是坐享其成,等不来、也送不来,要靠广大农民奋斗。村党支部要成为帮助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2018年4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许家冲村考察时强调。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必须加强领导,汇聚起全党上下、社会各方的强大力量。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要充分发挥好乡村党组织的作用,把乡村党组织建设好,把领导班子建设强。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要扛起政治责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要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要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

今年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给河北平山县西柏坡镇北庄村全体党员回信时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希望你们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乡亲们更好团结起来、凝聚起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让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

“农,天下之大业也。”我们有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有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有亿万农民的创造精神,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完全可以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件大事办好,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努力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

(本报记者汪晓东、李翔、刘书文)  

《 人民日报 》( 2021年09月23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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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的华彩乐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综述

2021-09-23 13:06:16 来源:

“让乡亲们过好光景,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初心使命,共产党就要把这件事情干好,不断交上好答卷。全党全国全社会都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奋发图强、自力更生,不断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的更大胜利。”今年9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市绥德县张家砭镇郝家桥村考察时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做好新时代的“三农”工作,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书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农”新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农业农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农为邦本,本固邦宁。我们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必须看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始终把‘三农’工作牢牢抓住、紧紧抓好。”

2015年12月24日至25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十二五’时期,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成果丰硕,为我们赢得全局工作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必须看到,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难题和挑战还很多,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三五’时期,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破解‘三农’难题、增强创新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扎实做好脱贫开发工作,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让农业农村成为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大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力度,加强城乡统筹,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

2017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重视农业,夯实农业这个基础,历来是固本安民之要。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必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就是要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我们一直强调,对‘三农’要多予少取放活,但实际工作中‘三农’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们要扭转这种倾向,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干部配备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不断缩小城乡差距,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2018年9月23日,我国迎来第一个中国农民丰收节。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向全国亿万农民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是党中央研究决定的,进一步彰显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基础地位,是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希望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浓厚氛围,调动亿万农民重农务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谱写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的华彩乐章!”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各级党委要把‘三农’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统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把农业基础打得更牢,把‘三农’领域短板补得更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三农’向好,全局主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亿万农民的殷切期盼。全党同志务必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原则,把振兴乡村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重大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书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农’新篇章。”

“我到农村调研,在很多村子看到的多是老年人和小孩,年轻人不多,青壮年男性更是寥寥无几。留在农村的是‘三八六一九九部队’。出去的不愿回乡干农业,留下的不安心搞农业,再过十年、二十年,谁来种地?农业后继乏人问题严重,这的确不是杞人忧天啊!”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村庄空心化和‘三留守’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外在表现是村子空了,本质上是人一茬一茬离开农村。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要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概括,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其中,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总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现代化进程中,城的比重上升,乡的比重下降,是客观规律,但在我国拥有近14亿人口的国情下,不管工业化、城镇化进展到哪一步,农业都要发展,乡村都不会消亡,城乡将长期共生并存,这也是客观规律。即便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农村仍将有4亿多人口。如果在现代化进程中把农村4亿多人落下,到头来‘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这不符合我们党的执政宗旨,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样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40年前,我们通过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大幕。40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通过振兴乡村,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我常讲,领导干部要胸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完成的形势下,在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世界动荡变革的特殊时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今年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毕节市黔西县新仁苗族乡化屋村考察调研时指出:“今年我们将迎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中华民族是个大家庭,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落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一个民族也不能落下。脱贫之后,要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希望乡亲们继续努力奋斗,把乡村产业发展得更好,把乡村建设得更美。”

今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带来的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今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才湾镇毛竹山村考察时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在新起点上接续奋斗,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今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加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民生实事,一件一件抓落实,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能否处理好城乡关系,关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根本扭转。根本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强调:“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没有农村发展,城镇化就会缺乏根基。有些地方错误理解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干了一些‘以城吞乡、逼民上楼’的事,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绝不是要把农村都变成城市,把农村居民点都变成高楼大厦。”

2015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着力点是通过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目标是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

“不管城市怎么发展,我国仍会有大量农民留在农村,农业基础地位仍需要打牢夯实,这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这就要求我国城镇化必须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城市工作必须同‘三农’工作一起推动。”2015年12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推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一体化发展,增强城市对农村的反哺能力、带动能力,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城镇和乡村是互促互进、共生共存的。”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不能以农业萎缩、乡村凋敝为代价。近年来,我们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机制还存在缺陷,无论是进城还是下乡,渠道还没有完全打通,要素还存在不平等交换。要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阶段,城乡差距大最直观的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体现在公共资源配置上。要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挡升级,特别是加快道路、农田水利、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管护运行机制。要加快推动公共服务下乡,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

“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下决心调整工农关系、城乡关系,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推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为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把握和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我们一开始就没有提城市化,而是提城镇化,目的就是促进城乡融合。要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

今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承德市双滦区偏桥子镇大贵口村考察调研时指出:“即使未来我国城镇化达到很高水平,也还有几亿人在农村就业生活。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建设繁华的城市,也要建设繁荣的农村,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

实现粮食安全和现代高效农业相统一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个重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农业基础地位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削弱,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

2013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洪范八政,食为政首。’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虽然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但这就是一个紧平衡,而且紧平衡很可能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长期态势。我国耕地就那么多,潜力就那么大,在粮食问题上不可能长期出现高枕无忧的局面。因此,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粮食生产和对农业的支持。恰恰相反,我们要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农民可以非农化,但耕地不能非农化。如果耕地都非农化了,我们赖以吃饭的家底就没有了。”“极而言之,保护耕地要像保护文物那样来做,甚至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来做。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大家立了军令状,必须做到,没有一点点讨价还价的余地!”

“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不意味着可以忽视粮食生产了。”2016年1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什么时候都要绷紧,一刻也不能放松。我说过,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而且里面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这是从战略上考虑的。要严守耕地红线,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落地,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防止粮食生产出现大的滑坡。”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对粮食问题,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粮食多了是问题,少了也是问题,但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多了是库存压力,是财政压力;少了是社会压力,是整个大局的压力。对粮食问题,要从战略上看,看得深一点、远一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粮食安全,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这就要求我们守住耕地红线,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好,把农田水利搞上去,把现代种业、农业机械等技术装备水平提上来,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好建设好,真正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到实处。”

2020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经济界委员联组会时指出:“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如此严重,但我国社会始终保持稳定,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稳定供给功不可没。总的来说,我国农业连年丰收,粮食储备充裕,完全有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要着力解决农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重点从农产品结构、抗风险能力、农业现代化水平上发力。”

“有些人以为,有钱就能买到粮,多进口一些农产品还可以省自己的地和水。这次疫情期间,有18个国家限制粮食等农产品出口,全球供应链受冲击,一度引发恐慌,造成价格大幅波动。这种事情近年来时有发生,国际上一有风吹草动,各国就先捂住自己的‘粮袋子’。”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如果在吃饭问题上被‘卡脖子’,就会一剑封喉。我反复强调要办好自己的事,其中很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始终立足自身抓好农业生产,以国内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必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眼于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在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同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技术创新步伐,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我国农业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要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转变。”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整体素质。”

2019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自身优势,抓住粮食这个核心竞争力,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粮食安全和现代高效农业相统一。”

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一项技术能够创造一个奇迹。

“农民说,‘好儿要好娘,好种多打粮’,‘种地不选种,累死落个空’。要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舍得下气力、增投入,注重创新机制、激发活力,着重解决好科研和生产‘两张皮’问题,真正让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

今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时强调:“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4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后,我第二次到地方调研,就到了河北阜平县,后来又去了不少贫困地区。我到这些地方调研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不了解农村,不了解贫困地区,不了解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就不会真正了解中国,就不能真正懂得中国,更不可能治理好中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多到农村去,多到贫困地区去,了解真实情况,带着深厚感情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工作抓紧抓紧再抓紧、做实做实再做实,真正使贫困地区群众不断得到真实惠。”

2015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最突出的短板。虽然全面小康不是人人同样的小康,但如果现有的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全面小康也不能让人信服。”

2015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一个标志性指标。对这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也一直在强调,就是因为心里还有些不托底。所以,我说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老乡能不能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实现,而且必须全面实现,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农民小康不小康,关键看收入。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要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通过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多种途径增加农民收入,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小康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键取决于脱贫攻坚战能否打赢。没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底线任务不能打任何折扣,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承诺不能打任何折扣。”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旺,把产业发展落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全力以赴消除农村贫困,推动乡村生活富裕。”

“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要加快构建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政策机制,让广大农民都尽快富裕起来。”2018年6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三涧溪村考察时指出。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贫困村和所在县乡当前的工作重点就是脱贫攻坚,目标不变、靶心不散、频道不换。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们将消除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到那时,现在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要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日常性帮扶措施,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架构下统筹安排。这个问题要及早谋划、早作打算。”

“‘车岭车上天,九岭爬九年’。当年‘三进下党’的场景,我至今还历历在目。经过30年的不懈奋斗,下党天堑变通途、旧貌换新颜,乡亲们有了越来越多的幸福感、获得感,这生动印证了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的道理。”2019年8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给福建寿宁县下党乡的乡亲们回信时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希望乡亲们继续发扬滴水穿石的精神,坚定信心、埋头苦干、久久为功,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积极建设美好家园,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2019年8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武威市古浪县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富民新村考察调研时指出,“贫困乡亲脱贫是第一步,接下来要确保乡亲们稳定脱贫,扶贫政策和扶贫队伍要保留一段时间,从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想办法、找出路,让易地搬迁的群众留得住、能就业、有收入,日子越过越好。”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今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骄傲自满、松劲歇脚,必须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当前,我国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前所未有的变化,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形成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要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水平,要从完善政策、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创新机制等方面入手,及时反映和协调农民各方面利益诉求,处理好政府和群众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防止碰头叠加、蔓延升级。要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农村改革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也是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地域辽阔,农民居住分散,乡情千差万别,社会管理任务繁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构建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对扰乱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对邪教、外部势力干扰渗透活动要有效防范和打击。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守法用法意识,发挥好村规民约、村民民主协商、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途径。”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创新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要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发挥村民监督的作用,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做到村里的事村民商量着办。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要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要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我国很多村庄有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至今保持完整。很多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等具有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基因,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在实行自治和法治的同时,注重发挥好德治的作用,推动礼仪之邦、优秀传统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相辅相成。要继续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和创新,并不断总结推广。”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政策千条万条,最终都得靠基层干部来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有几百万农村基层干部,常年风里来雨里去,同农民直接打交道,是推动农村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力量。这支队伍总体是好的,是信得过、靠得住、有战斗力的。”

“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政治上要信任,工作上要依靠,生活上要关心。”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打造一支高素质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乡镇领导干部力度,为加强农村社会治理服务充实新生力量。要建立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力度,引导他们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强化廉洁履职意识,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给老百姓一个公道清明的乡村。要把农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继续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严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廓清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要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良好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的殷切期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不能照搬照抄城镇建设那一套,搞得城市不像城市、农村不像农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搞新农村建设,决不是要把这些乡情美景都弄没了,而是要让它们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所以我说要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

2014年1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农业发展不仅要杜绝生态环境欠新账,而且要逐步还旧账。要推行农业标准化清洁生产,完善节水、节肥、节药的激励约束机制,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更好保障农畜产品安全。对山水林田湖实施更严格的保护,加快生态脆弱区、地下水漏斗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区治理,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要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2014年1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永茂圩自然村调研时强调:“解决好厕所问题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标志性意义,要因地制宜做好厕所下水道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总书记还叮嘱当地干部要深化城乡统筹,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2015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湾桥镇古生村调研时指出。

“经过长期发展,我国耕地开发利用强度过大,一些地方地力严重透支,水土流失、地下水严重超采、土壤退化、面源污染加重已成为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矛盾。”2015年10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强调,“利用现阶段国内外市场粮食供给宽裕的时机,在部分地区实行耕地轮作休耕,既有利于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又有利于平衡粮食供求矛盾、稳定农民收入、减轻财政压力。”

“现在,我们已到了必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的时候了,也到了有能力做好这件事情的时候了。”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指出,“过去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为了多产粮食不得不毁林开荒、毁草开荒、填湖造地,现在温饱问题稳定解决了,保护生态环境就应该而且必须成为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时强调:“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关系6亿多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关系农村能源革命,关系能不能不断改善土壤地力、治理好农业面源污染,是一件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大好事。”

“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在我们这代人的记忆中,小时候的农村呈现的是河里游泳、溪里捉鱼、池塘洗菜的景象。才过去几十年,现在一些农村变成什么样了,大家心里都有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该减的减下来、该退的退出来、该治理的治理到位。农村生态环境好了,土地上就会长出金元宝,生态就会变成摇钱树,田园风光、湖光山色、秀美乡村就可以成为聚宝盆,生态农业、养生养老、森林康养、乡村旅游就会红火起来。”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扎实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农村生活设施,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农村环境直接影响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城镇后花园。要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比重,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制度。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现全国行政村环境整治全覆盖,基本解决农村的垃圾、污水、厕所问题,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人居环境,是广大农民的殷切期盼,一些农村‘脏乱差’的面貌必须加快改变。”“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直接关系农民群众生活品质,要把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不断抓出成效。”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成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2020年3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村考察调研时指出,“希望乡亲们坚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保护好生态前提下,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把生态效益更好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今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要推动污染治理向乡镇、农村延伸,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2年12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指出:“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这些年来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工作的,现在中央有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开发政策,这些政策要一丝不苟、毫不走样地落实到基层,政策的好处要全部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农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政策、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支持农民增收的政策原原本本传递给乡亲们,让乡亲们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真正享受到政策的好处,一起来落实好政策。”

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削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都要重视‘三农’工作,多到农村去走一走、多到农民家里去看一看,真正了解农民诉求和期盼,真心实意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些地方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村里任职、挂职,是有利于了解基层真实情况、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培养锻炼干部的举措,一举多得。”

“我们常讲,‘村看村、户看户、农民看支部’,‘给钱给物,还要建个好支部’。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指出。

“提衣提领子,牵牛牵鼻子。办好农村的事,要靠好的带头人,靠一个好的基层党组织。”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抓住健全乡村组织体系这个关键,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不是一句口号,讲究的就是一个‘实’字,农村工作干部要真正深入群众,真心依靠群众,真情关爱群众,真诚服务群众。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倡导求真务实精神,真抓实干,吹糠见米,出水方见两脚泥,切忌浮于表面、流于形式、隔山打牛,以作风的提振推动乡村的振兴。”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给浙江宁波余姚市梁弄镇横坎头村全体党员回信时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队伍必须过硬。希望你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好红色基因,发挥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乡亲们一道,再接再厉、苦干实干,结合自身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宜居的美丽乡村,让乡亲们的生活越来越红火。”

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乡村振兴不是坐享其成,等不来、也送不来,要靠广大农民奋斗。村党支部要成为帮助农民致富、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2018年4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许家冲村考察时强调。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必须加强领导,汇聚起全党上下、社会各方的强大力量。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要充分发挥好乡村党组织的作用,把乡村党组织建设好,把领导班子建设强。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要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把更多城市人才引向乡村创新创业。”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要扛起政治责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要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要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

今年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给河北平山县西柏坡镇北庄村全体党员回信时指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希望你们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乡亲们更好团结起来、凝聚起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让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

“农,天下之大业也。”我们有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有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有亿万农民的创造精神,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完全可以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件大事办好,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努力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

(本报记者汪晓东、李翔、刘书文)  

《 人民日报 》( 2021年09月23日 01 版)

[责任编辑: 赵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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