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鄂尔多斯市郊哈巴格希村被征土地上,盖起的市政府新办公大楼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正当河南灵宝王帅案有了一个良好结局时,内蒙古又曝出一个“王帅案”。但内蒙这位发帖者,因为没有引起舆论关注,却落得与王帅截然不同的命运。
内蒙古男子吴保全,因在网上替朋友发帖曝光违法征地被抓,已在牢狱中被羁押整整1年。
2007年和2008年,他两度被鄂尔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第一次被刑拘10天,第二次以诽谤罪被判刑1年。吴上诉,结果在没有新增犯罪事实的前提下,刑期却从1年改判为2年。

图为:吴保全两次发帖,两度被跨省追捕
第一次发帖:拘留10天
吴保全今年39岁,内蒙古乌海市人,现居青岛做生意。2007年9月6日,内蒙的老朋友康树林在电话中告诉吴保全,农村老家被政府强行征地,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村民们苦诉无门。
第二天,吴保全将当地政府违法征地的帖子发到了网上。
9月16日,3名鄂尔多斯警察赴青岛抓住吴保全,带回鄂尔多斯,处以行政拘留10天。第二天,康树林也被抓,同样被行政拘留10天。
第二次发帖:逮捕公诉
2007年10月到11月,吴保全以网名“找我吗”在大律师网、记者网等发表《鄂尔多斯市浮华背后的真实情况》的帖子,曝光更多问题。帖子语气激愤,少数事实有出入。跟帖仅20多条。
吴保全只好四处联系律师,将希望寄托于法律。村民们筹集20万元委托他交给律师事务所。
2008年4月27日,正在沈阳办事的吴保全被抓,理由是他捏造事实发布帖子,侮辱、诽谤他人及政府。

图为:失地农民刘忙则讲述征地过程
6月4日,吴保全被正式逮捕。8月20日,被提起公诉。9月4日,在东胜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由于无法应答吴及其辩护律师赵鹏的无罪辩护,法官裁定择日按普通程序审理。
一审判决:臆造“诽谤政府罪”
2008年10月17日,一审中,公诉方东胜区检察院称,吴保全捏造事实,在网上发帖侮辱诽谤鄂尔多斯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侵害其名誉。法院一审判决:诽谤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一年。“东胜区法院的判决创造了一个新罪名——诽谤政府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说,民法上的名誉权是保护公民、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民事权益,政府根本没有名誉权,更谈不上“诽谤政府”。
发回重审:刑期一年变两年
“我要上诉!”拿到一审判决后,吴保全在日记中愤怒写道。
今年1月4日,鄂尔多斯市中院作出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2月19日,案件在东胜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与一审相比,控辩双方均未提出更多新证据。
3月10日,重审判决书转到他手中:诽谤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两年。
吴再次上诉。4月17日,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认为,同一个罪名,没有新增犯罪事实,何以加刑?
当律师告诉吴保全河南灵宝发帖案副省长认错,王帅获国家赔偿的消息时,他默默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