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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O"牌号车辆禁入歌舞厅 吉祥号不拍卖
 

  ●全省清查“豫O”号牌车辆

  “豫O”号牌,是公安部规定的公安机关专段民用号牌。

  省公安厅决定,从现在起全省“豫O”号牌车辆,参照《警车管理规定》从严管理。

  即日起,省公安厅将对全省公安机关及其他政法机关“豫O”号牌车辆管理使用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悬挂“豫O”号牌的车辆,收回号牌,改挂地方号牌。

  对单位、个人挪用、套用“豫O”号牌的车辆,收缴号牌,暂扣车辆,查清车辆来源,对违法违纪者要依法处理。

  对未按规定年检、换牌换证的,要补办检验手续并换发九二式号牌。

  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对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豫O”号牌车辆及时办理转移过户手续。

  ●“豫O”车不准停歌舞厅前

  为加强对“豫O”号牌车辆的管理,省公安厅制定了5项铁规,其中3项措施专门针对警方。

  严禁为不符合“豫O”号牌发放范围的单位或个人车辆申请、发放“豫O”号牌。

  严禁将车辆或号牌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

  严禁“豫O”号牌车辆停放在酒店、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和风景旅游区。

  违反以上规定的,给予车辆所属单位通报批评、警告、停办车辆业务、收回号牌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显示治理决心,省公安厅公布了举报电话:0371-65882626、65882461。

来源: 大河网/河南日报  2007-02-13 16:54 编辑: 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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