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市民政局解群众急难 切实保障民生
自“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仙桃市民政局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时刻把困难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
一是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按照8月份在保名单,对41671名低保对象按照当月补助水平;对3434名特困供养人员按照当月基本生活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发放1323万元。
二是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对5万多名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7-8月份价格临时补贴295万元。
三是发放电价补贴
积极联动国网仙桃市供电公司,对33574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按照33.49元/户标准,发放电价补贴112.4万元。
四是按月足额发放保障资金
1-10月发放低保、特困救助资金1449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3822万元,农村低保7190万元;城市特困343万元,农村特困3144万元。
常态化预警监测困难群众
积极对接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职能部门,全面建立起常态化信息比对机制,每月提取监测户、重病患者、重度残疾数据与低保、特困信息进行横向比对,深入开展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并全面建立监测台账,将未纳入保障名单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各地民政办进行入户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保障范围。截至10月底纳入低保598人,特困24人。
全面推行告知承诺优化服务
改变传统认定救助对象的模式,对申请救助的对象通过信用承诺来认定,“群众只要承诺我就救助”,让群众受助更及时。1-10月新增城市低保339户481人,农村低保948户1335人,城市特困52人,农村特困172人。
发挥临救作用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1-9月实施临时救助398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95万元,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纪岩 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