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云南省安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来源:中国网2022-10-31

近年来,云南省安宁市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全面梳理行政职权及权力事项清单。保留行政职权5728项;全市1295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网上大厅和“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可办率从2019年的3%提升至99.5%,全程网办率从2019年的2.81%提升到91.8%,“最多跑一次”事项从2020年378项提升至1216个。梳理编制《安宁市“无证明办事”事项清单》共67个,“无证明办事”被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列为改革试点。

稳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安宁市行政检查实施清单涉及27项监管部门、769条检查事项,监管事项认领率99.48%。

在全省率先成立“营商环境客服中心”,开通营商环境一号对外客服专线—66054321;建立工业产业链“链长制”和招商引资“驻企5D店小二”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纾困惠企三个“十条”,加大政府对企业联系、服务和扶持力度,2021年兑现产业扶持资金4.3亿元,推进工业企业电价平均下降10%,帮扶企业获得信贷317亿元。

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全市27个成员单位承接省、市随机抽查清单,做到100%认领。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录入检查对象11619户;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录入执法人员570人。2021年以来共检查了企业、个体工商户4324家,并完成公示。

积极推进城市信用建设。努力提升在全国的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从2020年的226名提升至2021年138名。梳理出台《安宁市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努力推动承诺、示诺、践诺、监诺全闭环。开展信用修复工作,2020年至2022年完成信用修复企业1353家。

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出台《关于开展安宁市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邀请10名律师、2名公证员为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宣讲和法治体检等各项法律服务活动12场次。

强化制度体系建设 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调整确认,公布14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

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自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来,政府组成部门、各街道已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并于2018年全省率先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目前,市委、市政府、43个行政部门、9个街道办事处、102个村(社区)全部聘请法律顾问。2020年来,全市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1656条;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333件;参与项目谈判361件;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5279件。实施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把关。凡属于政府决策事项,必须经过法治部门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书方可提供决策,法律顾问和法治部门列席政府常务会已成为刚性要求。

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管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谋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每年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明确目标任务,2020年以来,市委共听取报告、研究工作3次。

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3月1日前,全市政府部门、街道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20年来,共报告132次;市政府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昆明市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三年来共报告10次。并在4月1日前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评议监督。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机制。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成立安宁市创建工作总指挥部,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指挥长,设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分指挥部,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高效、联动推进的“8+N”创建工作新格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检查,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纳入法治督察重要内容,2022年对49家单位开展专项督察2次,下发专项督察通报2期,反馈问题清单49份,以整改促提升。

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成立由律师、高校教师、机关业务骨干等30人组成的安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行政复议办案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权威和公信力,成立以来,咨询委员会委员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涉及工伤认定、生态环境、道路交通行政处罚类行政复议。每年集中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轮训和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网上考试,2020年以来轮训2354人次,参加考试765人次。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142项任务清单抓好贯彻落实,并实行月报备月通报。2020年来,安宁市行政执法案件(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共592452件,重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公开比例达100%;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91070件,法制审核比例达100%。

聚焦法治保障 基层法律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创新社会治理机制。2021年出台《安宁市村(社区)推行司法网格服务管理 强化市域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开展“阳光司法”“巡回审判”,解答法律咨询1213次、提供法律服务54件、协助化解矛盾纠纷26件。结合2022年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安宁市政法系统组织5000余人(次)开展“送法入村(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大大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群众知晓率、参与率。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合信访、行政复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综治中心、法律咨询、司法鉴定、公证窗口,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建成102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全市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覆盖率100%,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至窗口坐班,接待各类法律咨询4001人次。

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强化教育、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近3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42件,已结案4991件,开展法律援助进监所法律服务活动10场次。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设立医调委、交调委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5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学校调解委员会3个,村(居)调委会101个,并在9个街道分别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站及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站,近三年全市受理矛盾纠纷16214件,案件受理率100%;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6187件,调解成功率99.8%;创新成立了“安宁传万家巾牌调解室”,实现了全市村(社区)妇联家事调解员全覆盖。

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培养工程。2022年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考核办法,强化“法律明白人”选育管用,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433名,开展培训25场次,2022年开展全员培训1次,“法律明白人”参与法律法规宣讲38次,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406次。(魏琼 安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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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022-10-31 05:37:48 来源:

近年来,云南省安宁市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全面梳理行政职权及权力事项清单。保留行政职权5728项;全市1295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网上大厅和“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可办率从2019年的3%提升至99.5%,全程网办率从2019年的2.81%提升到91.8%,“最多跑一次”事项从2020年378项提升至1216个。梳理编制《安宁市“无证明办事”事项清单》共67个,“无证明办事”被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列为改革试点。

稳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安宁市行政检查实施清单涉及27项监管部门、769条检查事项,监管事项认领率99.48%。

在全省率先成立“营商环境客服中心”,开通营商环境一号对外客服专线—66054321;建立工业产业链“链长制”和招商引资“驻企5D店小二”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纾困惠企三个“十条”,加大政府对企业联系、服务和扶持力度,2021年兑现产业扶持资金4.3亿元,推进工业企业电价平均下降10%,帮扶企业获得信贷317亿元。

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全市27个成员单位承接省、市随机抽查清单,做到100%认领。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录入检查对象11619户;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录入执法人员570人。2021年以来共检查了企业、个体工商户4324家,并完成公示。

积极推进城市信用建设。努力提升在全国的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从2020年的226名提升至2021年138名。梳理出台《安宁市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努力推动承诺、示诺、践诺、监诺全闭环。开展信用修复工作,2020年至2022年完成信用修复企业1353家。

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出台《关于开展安宁市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邀请10名律师、2名公证员为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宣讲和法治体检等各项法律服务活动12场次。

强化制度体系建设 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调整确认,公布14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

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自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以来,政府组成部门、各街道已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并于2018年全省率先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目前,市委、市政府、43个行政部门、9个街道办事处、102个村(社区)全部聘请法律顾问。2020年来,全市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1656条;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333件;参与项目谈判361件;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5279件。实施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把关。凡属于政府决策事项,必须经过法治部门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书方可提供决策,法律顾问和法治部门列席政府常务会已成为刚性要求。

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管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谋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每年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明确目标任务,2020年以来,市委共听取报告、研究工作3次。

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3月1日前,全市政府部门、街道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20年来,共报告132次;市政府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昆明市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三年来共报告10次。并在4月1日前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评议监督。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机制。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成立安宁市创建工作总指挥部,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指挥长,设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分指挥部,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高效、联动推进的“8+N”创建工作新格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检查,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纳入法治督察重要内容,2022年对49家单位开展专项督察2次,下发专项督察通报2期,反馈问题清单49份,以整改促提升。

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成立由律师、高校教师、机关业务骨干等30人组成的安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行政复议办案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权威和公信力,成立以来,咨询委员会委员共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涉及工伤认定、生态环境、道路交通行政处罚类行政复议。每年集中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轮训和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网上考试,2020年以来轮训2354人次,参加考试765人次。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142项任务清单抓好贯彻落实,并实行月报备月通报。2020年来,安宁市行政执法案件(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共592452件,重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公开比例达100%;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91070件,法制审核比例达100%。

聚焦法治保障 基层法律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创新社会治理机制。2021年出台《安宁市村(社区)推行司法网格服务管理 强化市域治理能力的实施方案》,开展“阳光司法”“巡回审判”,解答法律咨询1213次、提供法律服务54件、协助化解矛盾纠纷26件。结合2022年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安宁市政法系统组织5000余人(次)开展“送法入村(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大大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群众知晓率、参与率。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合信访、行政复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综治中心、法律咨询、司法鉴定、公证窗口,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建成102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全市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覆盖率100%,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至窗口坐班,接待各类法律咨询4001人次。

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强化教育、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近3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42件,已结案4991件,开展法律援助进监所法律服务活动10场次。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设立医调委、交调委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5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学校调解委员会3个,村(居)调委会101个,并在9个街道分别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站及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站,近三年全市受理矛盾纠纷16214件,案件受理率100%;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6187件,调解成功率99.8%;创新成立了“安宁传万家巾牌调解室”,实现了全市村(社区)妇联家事调解员全覆盖。

组织实施“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培养工程。2022年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考核办法,强化“法律明白人”选育管用,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433名,开展培训25场次,2022年开展全员培训1次,“法律明白人”参与法律法规宣讲38次,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406次。(魏琼 安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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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潘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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