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大常委会:建议是否重新办 表决结果说了算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通讯员 夏方春)“应到会30人,实到会26人,满意23票,基本满意3票。”在巫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工作人员正在宣读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
“通过,表决结果为满意!”巫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先斌宣布表决结果。
近日,巫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办理工作情况满意度进行测评。按照《巫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法》规定,若表决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县人民政府应组织重新办理,重新办理情况将再次接受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满意度测评。
据悉,巫溪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152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办结答复率、代表满意率均为100%。
表决不能止于‘表决’,最终还要落实于‘整改’。在本次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一些不足并提出了建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人民政府要牵头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有关承办单位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努力实现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