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方面17条措施 重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林红)今(16)日,记者从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获悉,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发展,该部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七方面17条措施。
》加大金融助企纾困支持力度
用好用活线上融资对接模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挖掘自身线上资源,畅通申贷、延期还本付息等业务线上办理渠道,特别要加大对防疫保供市场主体、疫情严重区域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用好用足各项纾困货币政策工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并合理加大信贷投放;要推动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持续扩面增量等。
支持金融机构对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直接扣减、先收后返等方式,做好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落地实施工作;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
加大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2022年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积极办理延期还本付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要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完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相关尽职免责规定;要创新延期贷款产品和服务等。
依法保障住房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或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存续的个人住房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用好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功能,拓宽融资渠道。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做好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作;发挥好绿色、科创、乡村振兴等专项债务融资工具作用,用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
》加大资金支付结算保障力度
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确保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稳定、业务处理正常,畅通抗疫资金汇划渠道。
鼓励通过线上方式办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联网方式办理取现、再贷款和再贴现归还以及农村金融机构转账等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采取非面对面方式传递凭证。
确保非现金支付服务不断档。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庆银联应采取有效措施,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云闪付等线上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非接触式移动支付服务。
确保银行结算账户服务不打折。疫情防控期间,主城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线上传递方式报送核准类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及相关业务电子资料,后续补报纸质资料。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支付机构要继续落实落细支付服务减费让利政策,建立健全并科学应用“小微企业动态识别机制”和“费用退还机制”。
》提高跨境金融服务效率
优化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对外发布国际业务办理联系方式及渠道,主动联系企业客户做好需求对接与应对,畅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渠道便利个人客户外汇业务办理;积极引导和协助客户办理外汇行政许可业务,保障外汇业务与服务的有效供给。
积极发挥跨境人民币对疫情防控的积极作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跨境人民币“一码通”线上服务平台的作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通过提供电子单证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现金供应
强化现金供应和保障现金使用安全。疫情防控期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适当备足应急性现金储备,积极采取各类现金消毒防护措施。承办近期纪念币(钞)余量兑换的银行网点,要按照疫情防疫要求,合理统筹安排兑换时间。
》持续做好征信查询服务
全力保障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服务。原则上,中心城区暂未被封控、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商业银行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代理点要做到自助查询机“应开尽开”“全天开机”,全力保障自助查询业务安全、平稳运行,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征信查询权益。
》全力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确保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渠道畅通。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消费者投诉应急安排,积极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投诉咨询业务,及时、妥善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
落实疫情期间征信权益保护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加强信息化安全运维保障
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机房、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运维,加强供电、通信线路保障;要做好远程办公系统运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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