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论】青年说 | 家长为“感谢老师”捐款 别让金钱歪曲教育本质
近日,广西玉林市的李女士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陆川县实验中学有家长以“感谢老师”为名,在微信群组织学生家长捐款,家长群内还会定期公示未捐款家长名单。后经调查发现,李女士反映事件属实,陆川县实验中学高三年级25个班级均存在上述行为,1908位家长共向老师捐款高达67.77万元。目前,在相关部门督促下,捐款以全数退还。
君子隆师而亲友,尊师重道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家长带头“感谢老师”,这份好心必然耳濡目染培养着孩子常怀感恩之心的品德,如此初衷值得点赞,但集资捐款的方式绝不可取。
捐款,通常指在一方有难处时,他人出于好意自愿地、无偿地拿出金钱予以帮助。自愿是指在没有外界逼迫强制下的行为,但是组织捐款的家长定期在群内公示未捐款家长名单,则带有指向性和压迫感。其他人都捐款,没有参与的家长难免害怕孩子会因此受到区别对待,因此只得随大流拿出钱财,此等操作绝非完全自愿。另外,以“感谢老师”为目的的捐款并不符合公益初衷,更像是以捐款变相向老师送礼。
近年来,家长向老师送礼的新闻并不少见。家长们期待送礼后老师能花更多时间和心思在自家孩子身上,一些老师也在名利场中迷失了教育的初心。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授业是职业赋予老师们的义务,老师对孩子应一视同仁,建立在金钱利益之上的辛勤投入反倒让教育本质变了味儿。
除不合情理之外,老师接受家长捐款的行为也违反了教育部相关规定。2014年教育部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文件中明确指出“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陆川县实验中学高三年级班主任收到礼金后还意图分给班级科任老师,明知故犯的行为是对相关规定的蔑视。
老师违规收受礼金看似是一件小事,但其背后却是整个教育系统中存在的不正之风。
师风师德建设不应该只是一句空话,该事件参与人数之多,涉案金额之大,当地教育部门应该彻查其中缘由,对相关行为予以惩戒;广大教师应以此为戒,要以自尊、自省、自律的高尚情操做好本职工作,用师德师风建设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各位家长和社会群众也应该做好监督工作,唯有如此,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才能长存。
作者:刘柏薇(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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