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地启动实施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姜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5日发布“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启动实施。
通知明确,先行城市或地区符合条件的群众可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按照规定,参加人需要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账户里的资金可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
从公布的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看,个人养老金试点覆盖了全国31个省份,大部分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都被纳入其中。
“这是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金融服务能力等因素确定的。个人养老金是一项全新的制度,需要在部分城市或地区试行1年后,积累经验再逐步推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贾江说。
据贾江介绍,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属于第三支柱保险中有国家制度安排的部分,完全由个人缴费,实行完全积累,市场化运行,能享受税收优惠。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标志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
相关部门提示,个人养老金采取市场化运营,存在投资风险,参加人需谨慎选择。个人养老金制度规定,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