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关于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
巫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
自11月10日我县发生疫情以来,全县干部群众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闻令而动、同心战疫,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县外防输入和内防反弹压力依然较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经市、县疾控专家研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坚持低水平社会流动,继续执行“城区不出城、乡镇不进城、风险区与非风险区不流动”措施,原则上“无疫乡镇”居民在本乡镇、“无疫社区”居民在本社区以及“无疫小区”居民在本小区内活动。暂不恢复长途客车、班线客车、公交车、农村客运汽车营运,稳妥有序恢复巡游出租车营运,紧急特殊情况交通由所在网格(村、社区)提供保障。
二、高风险区、居家隔离、健康监测人员继续按照相应防控措施严格执行。高风险区以外,尚未创建“无疫小区”且近3天无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或新增发现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的小区,实行“足不出小区,错峰取物”等防控措施。尚未创建“无疫小区”且近5天无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或新增发现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的楼栋,实行“足不出小区,错峰取物”等防控措施。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严格实行闭环转运服务。
三、居民非必要不离巫,不前往重庆中心城区及其他涉疫地区。严格来巫返巫人员管理,县外人员原则上不来巫返巫,确需来巫返巫的应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严格执行“入巫即检”。县外高风险地区来巫返巫人员,严格落实重庆市和巫溪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县外非高风险地区来巫返巫人员,严格执行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两检”未完成前,不去餐馆、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不聚会、不聚餐、不乘坐公交车。
四、超市、农贸市场和商场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测温、登记、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提倡邮政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式配送。
五、庙会、民俗活动、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会促销、坝坝舞等聚集性活动暂缓举办。监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来访等活动。景区景点暂停接待游客。认真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
六、各“无疫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恢复正常办公,督促干部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严格办公场所人员进出管理。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和县六项创建办统筹机关下沉人员继续做好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承担防疫任务的同时,与社区居民一道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城市建设等各项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筑牢疫情防控人民防线,守护人民群众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各“无疫乡镇”“无疫社区”“无疫小区”,除KTV、舞厅、网吧、酒吧、影剧院、足浴店、洗浴场所、茶楼、棋牌室、溜冰场、游泳馆、健身房等密闭性休闲娱乐场所及各类培训机构暂停营业外,经营者居住在本乡镇、社区和小区的理发店、小副食店、药店、小超市、小餐馆等市场主体有序恢复正常营业,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继续实行线上教学,逐步恢复线下教学,具体安排由县教委另行通知。
八、各医疗机构严格出入管理,患者就诊须做好个人防护,除需住院治疗的,就医后原则上应尽快离开。患者及其亲属住院等要遵守医院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九、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所有企业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继续执行“一企一策”,在落实主体责任和闭环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重点工程项目、有条件的建筑工地闭环施工。
十、分类有序组织开展核酸检测。高风险区按规定频次开展检测,低风险区根据疫情形势适时开展检测,重点人群按规定进行检测。
十一、广大市民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遵守防控规定,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出行,不聚集不扎堆,少流动不串门,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主动参与、全力配合“无疫小区”“无疫社区”“无疫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请广大市民及时通过官方媒体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防控政策,准确理解、认真执行。对违反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8日零时起执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上述管控措施由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监督落实。未尽事宜,以巫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巫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