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见
重庆两江新区专题学习并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25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两江新区2022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政策根据,更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行动指南。
《意见》中明确了“信用建设要服务于国家总体战略”,要立足于“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注重发挥信用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作用,注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面协同推进。同时,还提出要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和痛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等工作要求。在提出总体要求的基础上,意见分五大方面展开,对社会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
在深入学习《意见》后,两江新区从以下三个方面贯彻落实。一是加强信用建设在市场经济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从建立市场主体信誉机制、企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完善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约束等举措,将诚信价值观进一步转化和落实到各项制度中去。二是打造诚信消费的投资环境。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失信联合惩戒,打造诚实守信的金融生态环境。三是用信用机制推动完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加快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