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我市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创业可申领一次性补贴
助推贫困劳动力主动就业创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在户籍所在区县以外区域实现单位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除外)或自主创业,且连续就业3个月及以上并仍处于就业状态,可申领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有两档
我市户籍贫困劳动力如果在山东省就业的,按800元/人给予补贴。在其余区域就业的,按500元/人给予补贴。需要注意的是,每人只可享受一次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办理资料
申请办理前,需要准备好《重庆市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纸质版1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在市内单位就业人员(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除外),还需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说明》1份(出具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下同),或近3个月的工资流水1份(需显示用人单位信息,截止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下同)。
在市外单位就业人员,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说明》1份,或近3个月的工资流水1份,或近3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1份(截止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
市外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办理方式
该项补贴实现全渝通办,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后,向任一街镇平台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提交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政策执行期限截止时间是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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