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
各地要紧盯隐形变异重点问题,对违规培训至少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次,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利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探索对违规培训的机构实施信用惩戒。

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

来源:光明网2022-12-15

教育部办公厅等12部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聚焦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同时,《意见》提出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将从何处着手?面对“预防难”“发现难”“查处难”等一系列挑战,破解之策是什么?

破解“预防难”:前端发力 紧盯主体

《意见》明确,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网站的防控。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

【权威解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意见》将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置于治理前端,着力破解“预防难”问题,切实减少违规行为发生。着眼违规培训行为的发生场所,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网站的防控。培训场所作为开展校外培训的必要物质条件,是减少违规行为发生的重要基础。要将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防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的违规培训;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

【专家点评】

北师大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薛二勇:注重前端发力,构建隐形变异培训的预防机制。加强对重点场所、网站等防控,是从违规培训的供给端提出的治理举措。通过社区组织与村镇政府机构,防止将个人房屋通过租借、转让等方式用以开展违规培训。网络监管部门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管理,建立基于违规培训信息发布内容、次数、范围的预警机制。

《意见》明确,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

【权威解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着眼违规培训的提供主体,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管好培训的提供方是减少违规行为发生的关键所在。培训的提供方主要包括机构和人员两方面。在机构方面,要对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强跟进指导,紧盯托管服务、违规组织竞赛、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相关机构,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在人员方面,要加大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的查处力度,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裁减人员的就业帮扶。

【专家点评】

薛二勇:要对重点机构和人员进行全过程治理,持续跟踪校外培训机构的转型与分设,防止在转型和分设过程中把机构打散,变换形式,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培训。要进一步明确规范家政服务范围,防止以家政服务方式行培训之实。

《意见》明确,深化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校内课后服务资源建设,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常态化应用,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权威解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防治违规培训行为,离不开学生及家长的充分理解、支持。要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引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专家点评】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张羽:一些家长对校外培训抱有不科学的预期,认为上培训班总比不上强。实际上,一系列访谈和定量研究表明,校外培训因为其培训方式、过度增加学生负担等因素,对学生成绩提高并不一定有帮助,反而养成孩子的依赖心理和用套路刷题的习惯,对自主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等培养造成负面影响。

破解“发现难”:完善机制 不留死角

《意见》指出,强化重点排查检查。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

【权威解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准确把握隐形变异培训的时空形态特点,做实做好重点排查检查,是破解隐形变异培训“发现难”问题的有效机制。具体而言是“三个重点”,即抓住寒暑假、节假日、休息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盯住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聚焦“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重点问题,强化排查整治。

【专家点评】

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对隐形变异培训活动实行有效治理的前提,是要能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发生的“第一现场”,并能精准掌握关键线索,锁定主要证据。因此各地在建立健全发现机制时,还要加强完善多部门联合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机制,对线下重点场所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并持续扩大线上培训机构监管覆盖面,强化对各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的日常排查。

《意见》指出,要持续开展线上巡查。动态调整巡查对象,运用智能巡查手段,加大对违规多发对象的巡查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权威解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线上违规培训是隐形变异的重要表现形态,是整治隐形变异培训的重要阵地。不断更新迭代技术手段,提升线上巡查检查效能,是破解隐形变异培训“发现难”问题的重要方式。监督举报是发现隐形变异违规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是破解隐形变异培训“发现难”问题的重要策略。各地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力争不留治理死角。

【专家点评】

薛二勇:国家有关部门要联合制定线上巡查的标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机制。以有关信息的语义、次数等为标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当出现违规培训风险时,网络自动向主管部门发送预警信息。

破解“查处难”:综合执法 从重处罚

《意见》要求,加强联合取证查处。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职责,将隐形变异培训查处摆在校外培训执法工作突出位置。

【权威解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调查取证作为认定违法培训事实的关键环节,是隐形变异培训执法查处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地要强化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职责,做好违规培训证据收集与固定,建立完善校外培训综合执法联动机制。

【专家点评】

董圣足:治理实践表明,持续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地下”违规培训行为实施精准治理,同时还要做好“防反弹、防变异、防风险”等艰巨工作,仅靠一个部门是不够的。各省要推动地市及以下教育部门会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建立校外培训教育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尽快形成协同办案、闭环管理的工作格局。

《意见》提出,要依法严处违规培训。建立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警提示、投诉接收、跟踪办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强化违规行为通报曝光。

【权威解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对于反复违规的主体,要依据有关规定的上限从重处罚。对于影响恶劣的,要对主管部门和人员严肃问责。各地要定期梳理学科类隐形变异问题清单,对违法违规培训“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各地要紧盯隐形变异重点问题,对违规培训至少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次,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利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探索对违规培训的机构实施信用惩戒。

【专家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刘昌乾:依法依规按照上限执行处罚标准,大幅提高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主体逐利成本,不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的公开曝光力度,通过在政府网站、电视媒体平台等设立曝光台,及时公开处罚事项和力度。

(晋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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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

2022-12-15 05:10:04 来源:

教育部办公厅等12部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聚焦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同时,《意见》提出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将从何处着手?面对“预防难”“发现难”“查处难”等一系列挑战,破解之策是什么?

破解“预防难”:前端发力 紧盯主体

《意见》明确,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网站的防控。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

【权威解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意见》将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置于治理前端,着力破解“预防难”问题,切实减少违规行为发生。着眼违规培训行为的发生场所,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网站的防控。培训场所作为开展校外培训的必要物质条件,是减少违规行为发生的重要基础。要将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严防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的违规培训;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

【专家点评】

北师大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薛二勇:注重前端发力,构建隐形变异培训的预防机制。加强对重点场所、网站等防控,是从违规培训的供给端提出的治理举措。通过社区组织与村镇政府机构,防止将个人房屋通过租借、转让等方式用以开展违规培训。网络监管部门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管理,建立基于违规培训信息发布内容、次数、范围的预警机制。

《意见》明确,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

【权威解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着眼违规培训的提供主体,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管好培训的提供方是减少违规行为发生的关键所在。培训的提供方主要包括机构和人员两方面。在机构方面,要对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强跟进指导,紧盯托管服务、违规组织竞赛、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相关机构,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在人员方面,要加大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的查处力度,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裁减人员的就业帮扶。

【专家点评】

薛二勇:要对重点机构和人员进行全过程治理,持续跟踪校外培训机构的转型与分设,防止在转型和分设过程中把机构打散,变换形式,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培训。要进一步明确规范家政服务范围,防止以家政服务方式行培训之实。

《意见》明确,深化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加强校内课后服务资源建设,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常态化应用,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权威解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防治违规培训行为,离不开学生及家长的充分理解、支持。要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引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提升课后服务水平。

【专家点评】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张羽:一些家长对校外培训抱有不科学的预期,认为上培训班总比不上强。实际上,一系列访谈和定量研究表明,校外培训因为其培训方式、过度增加学生负担等因素,对学生成绩提高并不一定有帮助,反而养成孩子的依赖心理和用套路刷题的习惯,对自主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等培养造成负面影响。

破解“发现难”:完善机制 不留死角

《意见》指出,强化重点排查检查。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

【权威解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准确把握隐形变异培训的时空形态特点,做实做好重点排查检查,是破解隐形变异培训“发现难”问题的有效机制。具体而言是“三个重点”,即抓住寒暑假、节假日、休息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盯住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聚焦“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重点问题,强化排查整治。

【专家点评】

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对隐形变异培训活动实行有效治理的前提,是要能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发生的“第一现场”,并能精准掌握关键线索,锁定主要证据。因此各地在建立健全发现机制时,还要加强完善多部门联合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机制,对线下重点场所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并持续扩大线上培训机构监管覆盖面,强化对各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的日常排查。

《意见》指出,要持续开展线上巡查。动态调整巡查对象,运用智能巡查手段,加大对违规多发对象的巡查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权威解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线上违规培训是隐形变异的重要表现形态,是整治隐形变异培训的重要阵地。不断更新迭代技术手段,提升线上巡查检查效能,是破解隐形变异培训“发现难”问题的重要方式。监督举报是发现隐形变异违规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是破解隐形变异培训“发现难”问题的重要策略。各地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力争不留治理死角。

【专家点评】

薛二勇:国家有关部门要联合制定线上巡查的标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机制。以有关信息的语义、次数等为标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当出现违规培训风险时,网络自动向主管部门发送预警信息。

破解“查处难”:综合执法 从重处罚

《意见》要求,加强联合取证查处。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职责,将隐形变异培训查处摆在校外培训执法工作突出位置。

【权威解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调查取证作为认定违法培训事实的关键环节,是隐形变异培训执法查处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地要强化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职责,做好违规培训证据收集与固定,建立完善校外培训综合执法联动机制。

【专家点评】

董圣足:治理实践表明,持续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地下”违规培训行为实施精准治理,同时还要做好“防反弹、防变异、防风险”等艰巨工作,仅靠一个部门是不够的。各省要推动地市及以下教育部门会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建立校外培训教育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尽快形成协同办案、闭环管理的工作格局。

《意见》提出,要依法严处违规培训。建立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警提示、投诉接收、跟踪办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强化违规行为通报曝光。

【权威解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对于反复违规的主体,要依据有关规定的上限从重处罚。对于影响恶劣的,要对主管部门和人员严肃问责。各地要定期梳理学科类隐形变异问题清单,对违法违规培训“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各地要紧盯隐形变异重点问题,对违规培训至少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次,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利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探索对违规培训的机构实施信用惩戒。

【专家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刘昌乾:依法依规按照上限执行处罚标准,大幅提高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主体逐利成本,不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的公开曝光力度,通过在政府网站、电视媒体平台等设立曝光台,及时公开处罚事项和力度。

(晋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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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诗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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