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发布加快经济恢复提振十条措施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舒婷 简梦)近日,为快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在坚决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以及市级出台的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八条措施等系列政策基础上,万州区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十条措施,推动市场主体加快走出生产经营困境。
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房屋租金。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转租人不享受此次减免政策,相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倡导民营产业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租户,其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间的房屋租金可采取分期缴纳或延后缴纳,帮助小微企业租户渡过难关。
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照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2022年第四季度存续、新发放或到期(含延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正常计息)在原贷款合同利率基础上减息1个百分点(年化),人民银行通过利率互换方式给予等额资金补偿。发挥好支农支小再贷款、科创再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功能,加大制造业、服务业等实体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建立2400万元普惠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万惠担”风险补偿范围,原则上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担保费率不高于0.8%,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不高于1.2%。
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2023年第一季度前继续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欠费可在2023年6月底前实行分期缴纳。免收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
对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的应缴水费(含污水处理费)、电费、天然气费,按照8%~10%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
大力发展夜市经济,支持万州城区各街道统筹规划设置一批便民经营场所,明确经营区域、时段和范围,组织开展引摊入点(市)。支持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美食街区等利用门前广场、街面等有序开展露天促销、后备箱集市等夜市活动。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
鼓励开展汽车、商品展示展销等活动,对经万州区商务委批准、利用政府管理的公共场地开展的展会活动,给予场地使用费用减免及1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对经区商务委批准、带动作用明显的商业综合体和大型商超开展的促消费活动,按不同类别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
办好第十三届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天生城文旅街区开街等重大节会活动。用好旅行社引客入万一次性奖励资金,对达到一定标准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激发旅行社开发产品、宣传营销、地接组团积极性。开展文化旅游体育惠民迎新春消费季活动,针对A级旅游景区、水上巴士、KTV、游乐场、体育健身、演出演艺等场所发放消费券。
举办一次大型房交会,实行购房契税全额补贴政策。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依托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向万州市民免费发放餐饮消费券,联合支付宝、微信等平台发放数字人民币等消费券,鼓励广大市民开展线下实体餐饮等消费。
支持鼓励人力资源公司(机构)为受疫情影响用工紧、缺口大的重点企业举办各类形式的招聘会和送工活动,帮助企业招工引才,对保障企业用工实现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稳岗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公司(机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