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直通车 | 小区入户大厅被改成接待大厅?城管大队:责令停工,恢复原状!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于灯灯)“小区的公共区域,不能侵占,都给商户说了,城管都没收工具了,还在施工。”
12月16日,网友冉先生向重庆网络问政平台投诉,万州金科观澜三期开发商将小区入户大厅二楼出售给商家,现在该商家并未进行备案就更改小区入户外墙外观。后期不仅将小区私用电梯变成商用电梯,而且,还将小区入户大厅变成接待大厅,业主该如何维权?
私自更改小区外墙外观 引发业主声讨
近日,一则商户更改小区外墙外观的消息,引发了万州金科观澜三期业主的强烈不满。
“这是公共区域,权益属于我们业主。”“有没有合法手续哟!”“是不是物业在有意帮助。”......大家你一句我一句的讨论后,决定去找物业和商户讨要说法。
业主们看到商户正在施工,上前制止,但是商户依然让工人继续施工。
“我们给住建委举报后,被告知商户并没有备案,也没有向当地的街道进行报备。”冉先生介绍,城管大队来了之后,查看了商户的资质和合同,发现商户确实超出了范围,要求商户立即停工。
冉先生介绍,小区入户大厅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公共区域,商户施工并未让全体业主知悉。而且施工作业下方无任何防护措施,高空坠物严重,无视行人安全,派出所到场警告,商户依然没有整改。即便施工工具被收走后,商户也没有停工的意思,继续施工。
“我也不晓得这个是公共区域,而且买商铺的时候开发商也没有说嘛!”商户负责人陈先生说,没想到施工还要去报备和备案,以为是开发商赠送的区域。
当把问题反映给物业后,物业表示,他们也管不了。无奈之下,冉先生和其他业主把问题反映到重庆网络问政平台。
停止施工 恢复建筑物原状
重庆网络问政平台收到网友的投诉后,迅速联动万州区牌楼街道办事处。该街道办事处联动城管大队和派出所迅速核实了解。
“其侵占的区域为业主共同区域,我们已经叫停了。”牌楼城管大队工作人员介绍,工作人员核查合同后发现,正在施工的商户,确实存在占用公共区域的情况。
下一步,他们将会对商户进行专项调查,和其他部门一起联动,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业主发现类似的侵占公共权益的行为可以通过12319举报,也可以通过重庆网络问政平台反映。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了解到业主反映问题后,物业召集业主代表、商户、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协调。
“我们昨天召集大家一起协商,看看如何处理这个事情。”客服经理杨先生介绍,目前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商户愿意停止施工恢复原状,并修改施工方案,待方案征得业主同意后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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