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两江新区落实系列举措
其中,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建设管理局加强数据归集和共享工作大力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基础。

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两江新区落实系列举措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3-01-11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 两江新区各政府机构切实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期陆续落实多项推进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其中,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建设管理局加强数据归集和共享工作大力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基础。

教育局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两江新区教育局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题,贯彻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切实执行《重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有效推行在教师资格认定事项中使用告知承诺制,依法对申请人承诺其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形式审查后即作出审批决定。

教育局根据新区实际情况,明确在证明事项办理完结后,对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事后检查。同时,建立完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将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实施相应激励或惩戒措施。

目前,教育局已在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办理过程中使用告知承诺176次。下一步,教育局将在其他事项中全面推进告知承诺制的应用,认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加强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助力两江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题,贯彻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切实执行《重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有效推行在企业(个体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中使用告知承诺制。

目前,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在企业(个体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办理过程中使用告知承诺3787次。下一步,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其他事项中全面推进告知承诺制的应用,认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加强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

生态环境分局大力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基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21〕1827号)等文件要求,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数据归集和共享工作,大力构建以信用信息共享为基础、信用综合监管为支撑的社会信用环境。

近一年,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共归集公示“双公示”数据1161条,定期对“信用中国(重庆)”上的数据进行修正,力争达到上报率、及时率、合规率100%。下一步,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对信用信息做到“应归尽归”,并在信用监管等过程中加以应用,支撑形成数据同步、措施统一、标准一致的信用监管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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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两江新区落实系列举措

2023-01-11 11:43:13 来源: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 两江新区各政府机构切实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期陆续落实多项推进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其中,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建设管理局加强数据归集和共享工作大力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基础。

教育局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两江新区教育局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题,贯彻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切实执行《重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有效推行在教师资格认定事项中使用告知承诺制,依法对申请人承诺其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形式审查后即作出审批决定。

教育局根据新区实际情况,明确在证明事项办理完结后,对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事后检查。同时,建立完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将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实施相应激励或惩戒措施。

目前,教育局已在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办理过程中使用告知承诺176次。下一步,教育局将在其他事项中全面推进告知承诺制的应用,认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加强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助力两江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主题,贯彻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切实执行《重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有效推行在企业(个体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中使用告知承诺制。

目前,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在企业(个体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办理过程中使用告知承诺3787次。下一步,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其他事项中全面推进告知承诺制的应用,认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加强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

生态环境分局大力构建信用信息共享基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21〕1827号)等文件要求,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数据归集和共享工作,大力构建以信用信息共享为基础、信用综合监管为支撑的社会信用环境。

近一年,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共归集公示“双公示”数据1161条,定期对“信用中国(重庆)”上的数据进行修正,力争达到上报率、及时率、合规率100%。下一步,两江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对信用信息做到“应归尽归”,并在信用监管等过程中加以应用,支撑形成数据同步、措施统一、标准一致的信用监管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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