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不意味着万事大吉
日前,抖音网民发布视频并配文称:在广西北海就餐消费时被宰“4个菜1500块”。菜单显示,他们点了油螺辣炒、龙顶清蒸、马蹄和贵妃辣炒四个菜,总价1573元。付款截图显示,收款商家为侨民海港海鲜加工城。关注到该事件后,北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当即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处理。1月28日凌晨,北海有关方面通报了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该店证照齐全,经现场对其电子秤进行计量测试,显示秤具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海鲜产品全部“明码标价”,消费者所点四道海鲜在点菜单上的价格与海鲜池标注价格一致,定价基本符合春节期间海鲜餐饮消费价格。经与北海海产品市场当日价格比对,该店四类海鲜产品经加工、烹饪后的价格在合理区间。
调查发现的问题有:该店家存在支付出租车司机回扣招揽客人、未与消费者充分沟通即匆忙配菜下单、马蹄螺和贵妃螺经烹饪后份量略少等问题。相关部门已责令该店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立案处罚。店家表示将向消费者致歉并退款。对涉事出租车司机,相关部门已责令出租车公司对其进行约谈、罚款和限期停运处罚。
此前,该店家回应媒体称,所有菜品“明码标价”,且过年期间货少,涨价幅度合理,并否认让司机拉客。上述调查结果表明,该店家虽然“明码标价”,但仍涉嫌短斤少两等问题,被责令停业整顿并立案处罚,是咎由自取。
值得一提的是,有关部门对事件处置可谓及时、有效,没有因为店家“明码标价”就大事化小,而是顺藤摸瓜,对消费者投诉问题深挖细查,对店家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惩戒,很好回应公众关切,起到应有震慑效应。
现实中,有不少商家认为只要商品“明码标价”,消费行为属“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不涉及强买强卖,他人毋庸置喙。问题在于,商家“明码标价”不等于诚信定价,更不能与“合法经营”划等号。假如虚高标价,明显违背《价格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定价原则,涉嫌牟取不合理利润,与“明码宰客”无异。再者,上述案例表明,即使“明码标价”,不良商家一样可以利用较为隐蔽方式短斤少两,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
近年来,随着政府“有形之手”持续发力,市场上商品“明码标价”规定得到较好贯彻落实,“打死狗讲价”“强买强卖”等乱象得以有效整治。但是,众多违法案例表明,“明码标价”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商家仍有可能“上下其手”,弄虚作假,变相涨价。对此,监管部门务必与时俱进,创新方法,瞪大“法眼”,该出手时就出手。
(徐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