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三级联动+川渝协作 强化长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通讯员 乔洛阳 沈洁)日前,重庆市巫溪县检察院就沈某某、沙某等14人涉嫌盗窃、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依法提起公诉,对沈某某等5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月1日至2日,该案在巫溪县法院开庭审理,巫溪县检察院认为应以盗窃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沈某某、石某某等6人赔偿黄杨树植株生态服务功能损害评估价值和林木迁移种植与养护的生态恢复等费用共计17万余元,并在重庆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道歉。
据了解,该案涉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415株,涉案资金40余万元,涉案人员53人(罗某某等39人另案处理),由重庆市检察院和四川省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这是川渝协作办案的一个缩影,也是川渝两地检察机关通过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的生动实践。
2021年11月,巫溪县国有林场内13棵黄杨树被盗挖,引起巫溪警方高度重视,经过侦查梳理,一个以盗挖、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2022年1月,该犯罪团伙全部成员被抓获。
经审查,2021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沈某等多次秘密潜入巫溪县国有林场,寻找珍贵树源,拍摄照片和视频供同伙张某、石某挑选。三人商议好价格后,沈某组织人员深夜盗挖,张某、石某高价转卖获利,该团伙在巫溪县盗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150余株。
另查明,2017年至2022期间,该犯罪团伙盗挖、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链条涵盖重庆、四川、湖北、贵州、云南、浙江、山东等多个省市。红豆杉、黄杨树、金弹子、南紫薇、中华蚊母……这些野生植物,成为了谋利的货品,被做成家具和盆栽,生态资源遭受严重破坏。
因该案时间跨度长、地域跨度广、人员结构复杂。经公安机关邀请,2022年1月18日,巫溪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该案。该院就案件罪名、犯罪构成、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客观、准确收集和固定证据,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
“黄杨树比较适合生长在光照充足的环境中,最适宜的生长温度是15度左右……”“要尽快与林业部门联系,细化方案措施,有效做好保护植物和珍贵濒危树木移植和生态修复工作。”
为服务保障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落实长江生态检察官一体化履职,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张超多次带领专业团队到巫溪县检察院调研指导案件办理,并到扣押的保护植物临时保护点查看树木生长状况。
“案件移送起诉后,考虑到该案其中9名犯罪嫌疑人系四川籍,且部分嫌疑人居住地交通不便,在办案的过程中补充证据非常困难。根据川渝检察机关建立的区域性协作机制,我们及时与盐源县检察院取得联系,补充完善了9名嫌疑人在量刑方面的证据;并函请盐源县司法局对9人开展社会调查。”承办检察官向科军介绍。
“非法移植盗挖盗卖等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这种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也成了捆住自己手脚的枷锁……”2月2日,向科军在庭审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警示教育。
“生态是巫溪最厚家底和最亮名片,巫溪县检察院坚持严厉惩治违法犯罪和实现生态修复相统一理念,以能动履职不断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让我看到了他们守护公共利益的担当和决心。同时,让我了解到川渝检察机关协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跨区域协作办案,形成同防同治监督合力,为进一步加强长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筑牢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提供有力检察保障。”市人大代表、重庆市巫溪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中级农艺师高艳平参加庭审后为检察机关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