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在职教师
重庆出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3月1日起施行
2月13日,记者了解到,市教委等六部门印发了《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的服务监管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在职教师
重庆出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3月1日起施行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2023-02-14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张凌漪)2月13日,记者了解到,市教委等六部门印发了《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的服务监管工作。《指南》将于3月1日施行。该《指南》明确,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机构在职教师。

《指南》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单独或联合举办,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指南》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研机构及其在职教师,考试招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开办资金或实缴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办学场地方面,《指南》要求,培训机构办学场地总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培训场所应配备监控设备,确保各场所无死角。

从业人员方面,《指南》要求,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以及其他类非学科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不低于学生人数的5%。

收费方面,《指南》要求,培训收费应符合相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面向学生及家长公示,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等商品,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此外,培训机构教学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无障碍
推荐 | 要闻 重庆 两江评 | 区县 教育 文艺 | 健康 财经 生活 | 问政 汽车 直播 | 政法 视听 专题 | 鸣家 史家 旅游 | 房产 国企 原创 | 应急 信用 新闻发布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微信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在职教师
重庆出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3月1日起施行

2023-02-14 06:45:02 来源: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张凌漪)2月13日,记者了解到,市教委等六部门印发了《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加强培训机构的服务监管工作。《指南》将于3月1日施行。该《指南》明确,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机构在职教师。

《指南》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单独或联合举办,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指南》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研机构及其在职教师,考试招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开办资金或实缴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办学场地方面,《指南》要求,培训机构办学场地总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培训场所应配备监控设备,确保各场所无死角。

从业人员方面,《指南》要求,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以及其他类非学科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不低于学生人数的5%。

收费方面,《指南》要求,培训收费应符合相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面向学生及家长公示,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等商品,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此外,培训机构教学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陈霞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