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论】两江评 | 宜宾公安用法不当成“自罚” 普法也别闹笑话!
专业的普法是需要的,以普法之名闹笑话还是少一些为好。

【渝论】两江评 | 宜宾公安用法不当成“自罚” 普法也别闹笑话!

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2023-02-27

网友:我电我自家鱼塘的鱼,怎么了?

宜宾公安:你涉嫌违法,罚款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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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频截图。

这两天,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被罚500元这事上了新闻引发热议,网友天天缠着宜宾公安咨询问题希望能被普法,问的问题是千奇百怪,如:

请问宜宾公安:我现在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厨师证,我天天自己做饭吃,如果现在去自首可不可以宽大处理?

请问宜宾公安:我朋友来我家玩电脑,可是我没有营业执照,我这种需要罚多少钱?

请问宜宾公安:宰杀自己家的鸡鸭没有屠宰证,拍个黄瓜没有凉菜证,这需要去自首吗?

请问宜宾公安:我摔了一跤流血了,买了个创可贴自己贴的,会不会被判非法行医和非法使用医疗器械?

……

2

回顾该事件,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发视频炫耀被网友举报,宜宾公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对电鱼的小伙子进行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处罚后宜宾公安将“破获电鱼案”相关视频发布到了网上,引起一片哗然。

警察叔叔以为自己做了一次特别典型又通俗易懂的普法视频,但没想到,宣传效果,和预想的完全不一样。网友花式求普法,把宜宾公安头都炸了,最终只能删除了那条破获电鱼案的视频,让若干个问题尚无答案……

后经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核查会审,认定该起案件办理存在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责成作出行政处罚的派出所予以纠正。目前,已撤销属地派出所对当事人廖某某的处罚决定,并将罚款全额退还。派出所负责人已向当事人当面道歉并取得谅解。

3

再来看网友对此事的看法和类似的近万条跟帖提问,总结起来,就一个规律:在自己的私人领域做了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警方会不会用公共领域的视角来审视,认为这种事情没有法律许可,而进行处罚?

自家鱼塘属于私人财物,跟“渔业资源”是没有关联性的。连什么叫渔业资源这种基本的常识都没有掌握,就“张冠李戴”进行处罚,还试图普法,真是如网友所言:“宜宾公安这一次接了个为全国人民普法的大单,任重道远!”

执法者,要将法律条款适用范围烂熟于心,而不是拿着鸡毛当令箭,最起码,得将那句著名法谚铭心刻骨:对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所以宜宾公安理当谨慎运用手中每一份权力,还必须尊重公民每一份权利。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基层执法要有力度还要有温度,当“儿戏”般的处罚晾晒于网络,基层公安的形象,司法的公信力严肃性权威性将受到损害这件事,对于基层执法,对于普法宣传,都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不过有一说一,这基层派出所的失误,经由网友雪亮的眼睛发现,经由其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核查会审,及时纠了偏,也让警方公信力及时止损。对此有错就改,并且速改的作风,我们还是乐见的。总的来说,专业的普法是需要的,以普法之名闹笑话还是少一些为好。

作者:杨光志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hualongbaoliao,报料QQ:340158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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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论】两江评 | 宜宾公安用法不当成“自罚” 普法也别闹笑话!

2023-02-27 06:00:00 来源:

网友:我电我自家鱼塘的鱼,怎么了?

宜宾公安:你涉嫌违法,罚款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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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频截图。

这两天,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被罚500元这事上了新闻引发热议,网友天天缠着宜宾公安咨询问题希望能被普法,问的问题是千奇百怪,如:

请问宜宾公安:我现在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厨师证,我天天自己做饭吃,如果现在去自首可不可以宽大处理?

请问宜宾公安:我朋友来我家玩电脑,可是我没有营业执照,我这种需要罚多少钱?

请问宜宾公安:宰杀自己家的鸡鸭没有屠宰证,拍个黄瓜没有凉菜证,这需要去自首吗?

请问宜宾公安:我摔了一跤流血了,买了个创可贴自己贴的,会不会被判非法行医和非法使用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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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该事件,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发视频炫耀被网友举报,宜宾公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对电鱼的小伙子进行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处罚后宜宾公安将“破获电鱼案”相关视频发布到了网上,引起一片哗然。

警察叔叔以为自己做了一次特别典型又通俗易懂的普法视频,但没想到,宣传效果,和预想的完全不一样。网友花式求普法,把宜宾公安头都炸了,最终只能删除了那条破获电鱼案的视频,让若干个问题尚无答案……

后经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核查会审,认定该起案件办理存在适用法律不当的问题,责成作出行政处罚的派出所予以纠正。目前,已撤销属地派出所对当事人廖某某的处罚决定,并将罚款全额退还。派出所负责人已向当事人当面道歉并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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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看网友对此事的看法和类似的近万条跟帖提问,总结起来,就一个规律:在自己的私人领域做了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警方会不会用公共领域的视角来审视,认为这种事情没有法律许可,而进行处罚?

自家鱼塘属于私人财物,跟“渔业资源”是没有关联性的。连什么叫渔业资源这种基本的常识都没有掌握,就“张冠李戴”进行处罚,还试图普法,真是如网友所言:“宜宾公安这一次接了个为全国人民普法的大单,任重道远!”

执法者,要将法律条款适用范围烂熟于心,而不是拿着鸡毛当令箭,最起码,得将那句著名法谚铭心刻骨:对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所以宜宾公安理当谨慎运用手中每一份权力,还必须尊重公民每一份权利。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基层执法要有力度还要有温度,当“儿戏”般的处罚晾晒于网络,基层公安的形象,司法的公信力严肃性权威性将受到损害这件事,对于基层执法,对于普法宣传,都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不过有一说一,这基层派出所的失误,经由网友雪亮的眼睛发现,经由其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核查会审,及时纠了偏,也让警方公信力及时止损。对此有错就改,并且速改的作风,我们还是乐见的。总的来说,专业的普法是需要的,以普法之名闹笑话还是少一些为好。

作者:杨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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