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命名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首席记者 王玮)为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重庆市司法局决定命名万州区司法局陈家坝司法所等30个司法所为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首批上榜的“枫桥式”司法所
万州区司法局陈家坝司法所
黔江区司法局冯家司法所
涪陵区司法局马鞍司法所
大渡口区司法局跃进村司法所
江北区司法局五里店司法所
沙坪坝区司法局回龙坝司法所
九龙坡区司法局西彭司法所
南岸区司法局南坪镇司法所
渝北区司法局龙山司法所
巴南区司法局南泉司法所
长寿区司法局菩提司法所
江津区司法局鼎山司法所
合川区司法局钓鱼城司法所
永川区司法局三教司法所
南川区司法局西城司法所
綦江区司法局永城司法所
大足区司法局棠香司法所
璧山区司法局青杠司法所
铜梁区司法局蒲吕司法所
潼南区司法局双江司法所
荣昌区司法局安富司法所
武隆区司法局仙女山司法所
丰都县司法局名山司法所
垫江县司法局桂溪司法所
忠县司法局新立司法所
云阳县司法局双江司法所
巫山县司法局骡坪司法所
酉阳县司法局丁市司法所
两江新区金山司法所
高新区白市驿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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