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命名首批“枫桥式”司法所,看看都有谁!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 为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市司法局决定命名万州区司法局陈家坝司法所等30个司法所为首批“枫桥式”司法所。
重庆市首批“枫桥式”司法所名单
万州区司法局陈家坝司法所
黔江区司法局冯家司法所
涪陵区司法局马鞍司法所
大渡口区司法局跃进村司法所
江北区司法局五里店司法所
沙坪坝区司法局回龙坝司法所
九龙坡区司法局西彭司法所
南岸区司法局南坪镇司法所
渝北区司法局龙山司法所
巴南区司法局南泉司法所
长寿区司法局菩提司法所
江津区司法局鼎山司法所
合川区司法局钓鱼城司法所
永川区司法局三教司法所
南川区司法局西城司法所
綦江区司法局永城司法所
大足区司法局棠香司法所
璧山区司法局青杠司法所
铜梁区司法局蒲吕司法所
潼南区司法局双江司法所
荣昌区司法局安富司法所
武隆区司法局仙女山司法所
丰都县司法局名山司法所
垫江县司法局桂溪司法所
忠县司法局新立司法所
云阳县司法局双江司法所
巫山县司法局骡坪司法所
酉阳县司法局丁市司法所
两江新区金山司法所
高新区白市驿司法所
2022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实施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扎实开展首批市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建成了一批“党建引领、业务过硬、设施优良、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示范司法所,创造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打造了一批人民群众找得到、信得过、离不开的基层法治阵地,在加强基层治理推动平安重庆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希望被命名“枫桥式”司法所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深入学习贯彻全市加强基层治理推动平安重庆建设大会暨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枫桥式”司法所内涵,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司法所职责使命,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奋力推进司法所思想理念现代化、工作体系现代化、工作能力现代化,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