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2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得全国表扬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 近日,中央政法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司法部、公安部等11个国家机关决定对北京市东城区等60个地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安全保卫处等523个集体和刘艳等556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其中重庆市司法行政系统渝中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江津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2个集体作为“2020-2021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被通报表扬,南岸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黄霞、江北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殷焘、丰都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蓉等3名个人作为“2020-2021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个人”被通报表扬。
南岸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黄霞
2014年,黄霞指导成立南岸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她坚持实地调研、座谈论证、多方协调、主动对接的实干作风,参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医疗纠纷调委会工作的方案》,创新建立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体制,为医患双方搭建了沟通、协商的平台。她是调解纠纷的践行者、医疗纠纷平台的搭建者、医疗纠纷化解的推动者,她用精湛专业的业务能力和忠诚担当的实干品质,书写了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为民服务的绚丽篇章,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江北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殷焘
2011年,殷焘推动成立江北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制定医调委《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讨论制度》等制度,促进了医调委规范化运作。医调会成立至今,殷焘共指导化解医疗纠纷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8%,推动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朝着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迈进。
丰都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蓉
刘蓉自2018年担任丰都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主任以来,主动与卫生、公安、应急、信访等部门对接,参与建立健全完善联动调解机制,按照“寓事于前,息事于先”的调解思路,总结出“早发现、早介入、早调解”的“三早”工作方法,实现了医疗纠纷调解领域的信息互通、工作互联、常态互动,医疗纠纷化解效率稳步提升。10年来,刘蓉带领团队成功调解各类医疗纠纷,被誉为“医疗纠纷的减振器”,构建和谐的“稳压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及时雨”。
渝中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渝中区医调委自2011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人民调解为人民”的理念,建立健全诉调、访调、警调、复调联动机制,严格规范“五步工作法”,建立医疗责任分析机制。持续推进专业医疗纠纷调解保障队伍建设,建成由100余名具有良好业务素质的医疗调解专家库,出台调解工作制度和补贴办法,规范调解员工作纪律和职业行为。成立以来,渝中区医调委调解多起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履行率100%,群众满意度100%,有效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江津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江津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1年成立以来,成功探索“专家调解、两个延伸、调诉对接与保防调赔一体化”调处模式,推动向前延伸抓纠纷预防,向后延伸抓事后反馈;推动出台《江津区医疗纠纷处置办法》《调解医疗纠纷操作指引》等制度,实现医疗纠纷调解机制高效运转;指导医疗机构完善防范医疗纠纷规范制度纠纷处置预案,设立医患纠纷投诉接待室,年均调解十余件重大疑难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实现医疗纠纷“一站式”化解,为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