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开展禁钓期联合执法检查 禁捕水域(河道)内每年3月至6月禁止垂钓

近日,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单位执法支队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南川区河流、餐馆、渔具销售商家等进行禁钓期联合检查。
当天,联合执法检查组走进餐馆检查是否销售、加工野生鱼,城区内渔具销售商家是否销售禁钓工具、饵料,在凤嘴江沿线查看是否有市民进行垂钓,同时向商户、市民宣传禁渔期的时间及范围,以及禁渔期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宣传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及违法后果。
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期从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禁渔河道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休闲垂钓需遵守垂钓管理办法。禁捕水域(河道)内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止垂钓。
目前南川区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钓期,根据长江流域重点禁捕范围名录在南川区的21条天然河流水域,禁钓水域包括长江支流黎香溪,綦江河支流孝子河,大溪河支流九道河、龙川江、盐石溪、黑溪河、鱼泉河、凤嘴江,鱼泉河支流蟹塘河,凤嘴江支流石钟溪、半溪河、龙岩河,龙岩江支流龙骨溪,藻渡河支流柏枝溪,柏枝溪支流三岔河,芙蓉江支流灰阡河、后河、石梁河,梅江河支流合九溪、元村河、桐槽溪。
在禁渔期间,餐馆禁止帮助顾客加工野生鱼,市民发现加工非法捕捞的野生鱼或者捕捞野生鱼,都可以拨打12315、110或者71432202进行举报。
据了解,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聚集地、人群聚集地水域岸边等重要区域,组织高频次的政策宣传和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垂钓行为。凡在禁钓期内不听劝阻进行非法垂钓的,一律按情节严重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