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后公司可不赔偿?
案例:小王2019年入职了一家机械公司,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去年11月小王上班时被掉下的铁块砸伤,事后,机械公司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且加盖了公章(含工作关系相关内容)。小王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核实情况后予以认定,但是公司以没有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给付相关赔偿。
保哥: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所以,因工受伤时,劳动者可以提供工作证明、工资表、工作证、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认定为工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