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将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

来源:羊城晚报2023-03-29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发布《广东省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成果。

《方案》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巡查整改、巩固提升4个阶段,从2023年4月15日持续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7月1日起,各地、各单位常态化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巡查和监管工作。

严禁“住家家教”推介行为

《方案》提出,加强对重点场所的防范治理。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减少违规培训发生。防止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防范在商务楼宇和出租房屋发生违规培训。

加大对重点网站的监管力度。将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纳入监管范围,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各地市要综合研判分析辖区内可能开展违规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类型,建立防范违规的重点机构和个人清单。对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强跟进指导,鼓励给予机构政策支持,帮助其转型发展。加强对托管服务、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各类教育科技公司等相关机构超范围开展培训及违规组织中小学学科类竞赛活动的监管,加大招生入学等重要节点的提醒提示和检查巡查力度。强化对家政服务行业的监管,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教育引导中小学在职教师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裁减人员的就业帮扶,依托行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岗位筹集,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同时,深化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

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

《方案》明确,要完善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明察暗访工作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依法查处在有安全生产、治安隐患的场所开展违规培训的个人和机构。聚焦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以非学科类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开展学科培训等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线下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上培训、境外网络平台针对境内中小学生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自愿参加社会监督,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等公众监督力量。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探索开发“随手拍”等功能程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

在执法检查方面,《方案》强调,要加强联合取证查处。依法严处违规培训。坚决落实中小学(含公办、民办)在职教师不得违规兼职、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要求,严肃查处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利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提升违规培训查处的执法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将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孙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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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

2023-03-29 05:52:51 来源: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发布《广东省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成果。

《方案》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实施、巡查整改、巩固提升4个阶段,从2023年4月15日持续至2024年6月30日。2024年7月1日起,各地、各单位常态化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巡查和监管工作。

严禁“住家家教”推介行为

《方案》提出,加强对重点场所的防范治理。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减少违规培训发生。防止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防范在商务楼宇和出租房屋发生违规培训。

加大对重点网站的监管力度。将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纳入监管范围,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各地市要综合研判分析辖区内可能开展违规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类型,建立防范违规的重点机构和个人清单。对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强跟进指导,鼓励给予机构政策支持,帮助其转型发展。加强对托管服务、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各类教育科技公司等相关机构超范围开展培训及违规组织中小学学科类竞赛活动的监管,加大招生入学等重要节点的提醒提示和检查巡查力度。强化对家政服务行业的监管,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教育引导中小学在职教师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裁减人员的就业帮扶,依托行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岗位筹集,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同时,深化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

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

《方案》明确,要完善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明察暗访工作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依法查处在有安全生产、治安隐患的场所开展违规培训的个人和机构。聚焦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以非学科类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开展学科培训等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线下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上培训、境外网络平台针对境内中小学生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自愿参加社会监督,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等公众监督力量。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探索开发“随手拍”等功能程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

在执法检查方面,《方案》强调,要加强联合取证查处。依法严处违规培训。坚决落实中小学(含公办、民办)在职教师不得违规兼职、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要求,严肃查处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为。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利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提升违规培训查处的执法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将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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