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为企业发展营造更优市场环境
如何营造更优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如何通过“提质强企”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近日,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2023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政策举措的落地实施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持续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2022年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实施一年来,新旧登记制度衔接顺畅、过渡平稳,在经济发展严峻形势下,进一步释放了稳定市场主体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政策信号。
“作为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为解决我国登记管理规定分散杂乱等突出问题,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法治保障。”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指出。
截至2022年底,全国登记在册市场主体1.69亿户,较2021年底增长10.03%。其中企业5282.6万户,个体工商户1.1亿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3.6万户;全国新设市场主体2907.6万户,同比增长0.71%。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实施效果怎么样,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说,从市场监管总局赴上海等七省(市)开展专题调研的情况看,社会各界对《条例》实施情况评价积极正面,有较强的获得感、满意度。
具体来看,《条例》出台后,市场监管总局同步制定并实施了配套规定《实施细则》,一方面将市场主体申请类、审核类、通知类文书压减近一半,取消了6项证明材料,显著降低了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另一方面取消受理环节,推行形式审查、当场登记,为各地提高登记效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供了制度支撑。
《条例》的出台方便了市场主体更好适应市场变化。一方面创设了歇业制度,2022年,全国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共有23184户,更多市场主体正逐步熟悉和利用歇业制度实现“停机保号”,从容面对自身的经营困难。另一方面为市场主体(或经营主体)跨地经营提供便利,明确要求迁出地登记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移交市场主体档案等相关材料。同时,市场主体退出渠道也更加通畅,市场主体普通注销程序推出了清算组备案改公示等优化措施,最短21天就可以完成整个注销流程。
2022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的通知》印发以来,各地将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与帮扶市场主体纾困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显著成效。数据显示,全年帮扶企业超过5.45万家,其中中小微企业4.54万家、占比超八成,开展产业链帮扶2800多次,覆盖1500个产业集聚区,助力企业通过减少质量损耗、提升生产效率等途径提升工业产值超过81亿元。
任端平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加重视市场主体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助力市场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更加关注市场主体质量的提升。深入调查研究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加关注市场主体对公平竞争、权益保护、交易安全、交易秩序等方面的诉求,研究制定更加精准的经济政策,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和经营能力,使广大市场主体不仅能够正常生存,而且能够实现更大发展。
二是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修订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的规范和程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梳理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贯彻落实好“证照分离”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畅通简易注销等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实现市场优胜劣汰,促进公平竞争。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效能。
三是着力开创个体工商户发展新局面,最大限度最大范围让个体工商户享受到政策红利。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作用,研究推进登记注册、税收、金融、社保、就业等解难、纾困、支持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加快出台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的指导意见,建设个体工商户综合服务平台,做好第二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强扶持引导,增强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
(鲁元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