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虚构人员买社保,即可“白拿”养老待遇?
参加社保别违法,欺诈骗保必被抓
以案说险,这些例子千万别学!
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潘某在担任某国企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社保业务过程中,伪造相关资料,虚构余某等4人为临聘人员,并出资为其违规办理参保手续。
2011年至2020年期间,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余某等4人的退休身份申领养老保险待遇,骗取社保基金数十万元。
2020年11月,潘某因担心事发,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还了骗取的社保基金。经人民法院审理,潘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保妹有话说:实事求是,依法参保,在为公司职工购买社保时钻空子,属于诈骗国家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