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渝论 | 合力消弭“不合理低价游” 共建旅游好生态
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行社高质量发展,文旅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统一思想,扎实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集中打击高频违法经营行为,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苗头和市场乱象扩散势头,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游客营造好放心、安心、舒心的出行环境。
目前,旅游市场整体运行平稳有序,逐步呈现复苏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不合理低价游”、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等现象有所抬头,严重干扰正常市场秩序,严重影响旅游业整体形象。在旅游市场恢复发展的关键时期,亟需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有效增强市场预期。
遏制“不合理低价游”苗头,制度要先强起来。相关旅游部门除了要遵守入出境团队旅游管理政策,对不按照要求填报的,按照《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旅行社要与游客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推广应用电子合同,不得擅自变更行程。旅行社要使用合格供应商,选择当地居民惯常消费场所,所售商品应质价相符,畅通退货渠道。组团社要切实承担旅游安全保障责任,受组团社委托的旅行社要做好宣传、招徕等环节的代理事项,明确委托代理关系和责任承担,避免推诿扯皮,损害游客权益。在地接过程中发生欺骗强迫购物等现象的,一并查处、追究组团社责任。
严格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净化导游执业环境。旅行社等用人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向导游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收取押金、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要加强导游业务培训,提升导游综合素质与服务质量,树牢“诚信为本、服务至诚”理念,规范提供导游服务。一方面,对于导游,相关部门更要推进旅行社信用监管制度,通过集中有限监管资源,重点监管失信旅游单位和导游,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应认定尽认定”,增强信用监管震慑力;另一方面,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游客满意度调查等手段,加强对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执业行为的事中监管力度。其三,要用好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发挥电子合同在“不合理低价游”治理中的监测和预警作用,通过全国导游之家APP记录执业轨迹,对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等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让“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乱象彻底消弭,需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要做到“零容忍”,尤其是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兜售物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查处一个,严打一个,查处两个,严打一双,只有对那些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架上黑名单,依法惩处,尤其对处理不及时、引发舆情关注或群体事件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当然,要让“不合理低价游”消弭,游客不能贪便宜,要警惕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旅游产品,让“不合理低价游”彻底偃旗息鼓。共同促进旅游好生态长长久久。
作者:北鸣(渝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