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伸援手 服务群众获点赞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妍)近日,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对困难群众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唐律师,谢谢你,你的专业精神和办案能力真的让我佩服!”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李某满怀感激致电唐律师。
李某口中的唐律师,是重庆荣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唐艺。在北碚区法律援助中心,李某提交援助申请,希望法律援助能够帮助他。随后,该案件交由唐艺负责办理。
“您好,我是重庆荣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唐艺,受北碚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您的案件将由我来为您提供法律援助,请您尽快到律所与我当面沟通案情。”随着电话中这一句诚挚且平实的简短问候声响起,这件疑难复杂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在唐艺律师手中拉开帷幕。
“唐律师,请你一定帮帮我,我是被冤枉的!”此次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李某,一到律所还未坐下就情绪激动地说道。
“你先不要着急,情绪不要太激动,先详细给我说说具体情况,我肯定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你。”李某向唐艺律师详细陈述了自己案件存在的问题,并向律师提交了一份自书的辩解材料。
唐艺与李某的第一次当面沟通交流,就这样前后持续了两个多小时。通过与当事人沟通初步掌握案情后,他随后又马不停蹄地前往北碚区人民检察院查阅、复制了案件证据材料。
为了拨开表象发现真相,唐艺决定从本案的证据细节着手寻找突破口。连续几天,重庆荣泽律师事务所二楼唐艺办公室的灯一直亮到很晚。整栋律师楼静悄悄,唯有纸张翻动声、提笔记录声、敲击键盘声、思索踱步声。一旦发现案件中的疑点,他就会立即拨通受援人李某的电话,逐一向李某进行沟通核实。
经过反复的思考和推敲,唐艺终于在证据细节中找到了此案的突破口。他发现本案被害人所受到的损伤,不能排除系其他原因造成的可能性。关于被害人受伤原因这一定罪关键细节,在案证据无法得出唯一结论,无法排除系其他原因造成损伤的合理怀疑。
找到案件证据缺陷后,唐艺决定为李某做因果关系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他将多日加班梳理出来的辩护观点,形成了一份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准备第二天提交给检察院,对于案件结果他已信心倍增。深夜时分,唐艺关上灯,离开了办公室。
第二天,唐艺早早地来到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将无罪辩护法律意见书提交给检察院,同时与案件承办检察官围绕该案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该案被害人的陈述真实性存疑,其损伤可能系其他原因造成,并且被害人的受伤原因这个关键细节缺乏监控、目击证人等客观证据以及第三方证据证明……我认为此案因果关系证据不足,建议对我的当事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官非常重视,表示会严格依法办案,客观公正地作出处理。沟通结束后,唐艺脸上洋溢着自信的微笑。
不久之后,由于因果关系证据不足,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充分发挥专业精神,保障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们律师最大的责任。”对李某的感谢,唐艺表示这都是自己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