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乡村消费与“数”同行
中央网信办等5部门日前印发的《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指出,到2023年底,我国数字乡村发展取得阶段性进展。农村宽带接入用户数超过1.9亿,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6.5%,农产品电商网络零售额突破5800亿元。同时,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为59285亿元,属于一个消费人口近5亿、体量近6万亿元的庞大市场。可见,我国农村消费市场与数字化发展都具备不小的潜力,是未来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抓手。
当前,我国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农村网络零售额、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均保持快速增长;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等升级类产品和服务型消费在农村的增长也保持了较快的速度。中消协日前发布的《2022年农村消费环境与相关问题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农村居民对当前农村消费环境的综合满意度为75.35分,总体表现良好,同时在快递到村、售后服务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如何更好地保持农村消费的良好势头并有效实现这些政策目标?以数字化为特征的数字乡村是一个不错的思路。
数字乡村可通过重塑乡村消费的时空关系与交互方式,为优化农村消费结构、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提供新办法。数字技术具有的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和广覆盖性,有助于打破时间与空间等物理上的限制,使城镇地区的前沿技术和先进知识渗透到农村地区,并通过提高农村地区人力资本、激活乡村市场中的沉睡资源、催生数字新业态新模式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和提高农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农民消费能力、革新传统消费习惯。
与此同时,数字化还有助于解决当前农村消费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进一步丰富商品种类、升级服务方式、治理假冒伪劣产品现象、畅通物流配送等。为此,要找准关键方向,综合施策,充分发挥数字化优势,千方百计提升农民消费能力,不断释放乡村消费潜力,让农民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
第一,持续完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体系。要推动农村产业数字化转型,拓宽农产品销售路径,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积极引入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发展“智慧农业”“精准种植”等,大幅度提高农业技术和生产效率,节约种养成本,实现增产增效。广泛利用数字信息化的优势,推广农业智慧平台的应用,帮助农民了解市场动态,学习和掌握新技术,获取灾害信息,抵御农业经营风险。
比如,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大有可为。手机成为“新农具”、直播成为“新农活”、数据成为“新农资”,已成为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表现形式。可增强对农民的培训力度,助其掌握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等技术,突破农副产品销售的时空限制,缩小信息差,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带动多元经营主体营收,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第二,打造方便快捷的数字物流体系。要保障农产品、生产消费物资有效进出,为农村电商提供便捷的运输渠道,为乡村消费提供物流支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培育一批乡村物流骨干龙头企业,建设物流大数据平台,综合分析研判电商成交数据、物流配送数据、产品销售地区等信息,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数据支撑。鼓励资源整合共享,推动农村邮政、快递、交通、供销、电商等各类主体深化合作,共建农村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促进“一店多用”,打通快递进村“最后一公里”。
第三,引入数字溯源技术,提升乡村消费商品质量。当前,在农村大集、乡村商超小店、集贸市场上,存在不少假冒伪劣以及“三无”产品,而农民的品牌意识不强、辨识力不够,容易上“山寨”商品的当。对此,应加强源头监管治理,规范商品流通渠道,坚决杜绝这些不合格的商品流入农村。要依托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应用,构筑透明可信的商品追溯体系,对“进村”商品推动实施“一物一码”,对问题商品采取溯源追责,倒逼各环节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管控。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郭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