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一摇”开屏广告不能任性而为
近日,因不满多次被迫触发App“摇一摇”开屏广告,武汉大学一学生将美图秀秀所属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美图秀秀此行为侵犯该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实际上,不只是美图秀秀,有媒体记者实测十二款App发现,过半受测App在用户拿起手机的场景下,其“摇一摇”开屏广告易被触发。
所谓“摇一摇”开屏广告,指的是当用户打开App后,在出现开屏广告界面时,摇动手机便会自动进入广告页面。随着监管力度增强,此前的很多弹窗广告已改头换面,变成铺天盖地的“摇一摇”。不可否认,这种模式具备交互成本低、使用便捷等优势,但越来越多的App出现了乱跳转、强制跳转等情况,在用户拿起手机、跑步、走路等日常生活场景中均可能触发此功能,让用户不堪其扰。
不少用户感慨,以前是不敢乱点App,现在是不敢乱动,生怕一个风吹草动,手机就跳转到某个购物或下载页面。名义上的“摇一摇”,实际上成了“躲不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显而易见,摇一摇就乱跳转的App广告已然构成一种非诚信的商业广告推送形式,其变相强迫用户观看广告,侵害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同时,这些App通过“摇一摇”实现进入广告,还会调取用户手机转动角度、操作时长等传感参数,这些数据的获取大多并未取得用户的同意与授权,且有可能给用户个人数据安全带来潜在隐患。
在数据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政府监管部门不断加强治理的今天,一些广告商也在竭尽所能躲过公众的关注目光,寻找新的突破口,用户的数据安全乃至隐私保护也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事实上,针对烦扰用户的高灵敏度“摇一摇”开屏广告,监管部门动作不断。2022年12月,在工信部指导下,多家重点企业参与制定并发布相关标准,进一步细化了App信息窗口通过“摇一摇”等方式触发页面或跳转至第三方应用的相关参数,如提出“摇一摇”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长不小于3秒等一系列参考数值,确保用户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不会出现触发而跳转的情况。今年2月,工信部又发布通知,要求App不得以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并将对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采取责令整改、向社会公布、组织下架等措施,严肃问责处理。4月20日,工信部新闻发言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重点规范“摇一摇”乱跳转等问题。
可以说,有关部门整治方向非常明确,为“摇一摇”开屏广告设置了底线,即尊重用户意愿和权益,不得欺骗和误导用户,变换手段耍花招、搞博弈。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广告日益成为App的重要获利方式,App运营者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商业利益本无可厚非,但从目前市场情况看,很多App“摇一摇”的使用体验十分糟糕,且无法在设置中关闭,这让人们看到部分运营者和广告商为了商业利益而置用户体验和权益于不顾。有鉴于此,App运营者要想实现长远发展,还是要把广告植入建立在用户知情同意基础之上,不然不仅用户会用脚投票,监管部门也会重拳出击。
(孔德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