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就二手房中介费等提具体意见:经纪机构合理降低服务费
加强经纪从业主体管理,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5月8日对外发布意见,从十方面明确监管措施,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

两部门就二手房中介费等提具体意见:经纪机构合理降低服务费

来源:新华社2023-05-10

加强经纪从业主体管理,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5月8日对外发布意见,从十方面明确监管措施,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

两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明确,加强从业主体管理。严格落实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经纪服务内容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基本服务是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一揽子必要服务,延伸服务是可单独提供的额外服务。

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我国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规模持续扩大,服务内容不断拓展。但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方面,意见指出,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在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方面,意见明确,经纪机构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意见明确,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干预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意见提出,规范签订交易合同,经纪机构促成房屋交易,应当办理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同时,意见强调,要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房屋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纳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的重要内容,曝光典型案例。对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收费不规范、侵犯客户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行业组织给予自律处分。

无障碍
推荐 | 要闻 重庆 两江评 | 区县 教育 文艺 | 健康 财经 生活 | 问政 汽车 直播 | 政法 视听 专题 | 鸣家 史家 旅游 | 房产 国企 原创 | 应急 信用 新闻发布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微信

两部门就二手房中介费等提具体意见:经纪机构合理降低服务费

2023-05-10 05:32:27 来源:

加强经纪从业主体管理,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5月8日对外发布意见,从十方面明确监管措施,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

两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明确,加强从业主体管理。严格落实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全面推行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经纪服务内容由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组成。基本服务是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一揽子必要服务,延伸服务是可单独提供的额外服务。

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我国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规模持续扩大,服务内容不断拓展。但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利用房源客源优势收取过高费用、未明码标价、捆绑收费、滥用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加重交易当事人负担、侵害其合法权益。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保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方面,意见指出,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在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方面,意见明确,经纪机构不得混合标价和捆绑收费。收费前应当向交易当事人出具收费清单,列明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意见明确,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干预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意见提出,规范签订交易合同,经纪机构促成房屋交易,应当办理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同时,意见强调,要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房屋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纳入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的重要内容,曝光典型案例。对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存在收费不规范、侵犯客户个人信息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行业组织给予自律处分。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余浩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