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泰康人寿重庆分公司:退保需慎重 切勿因小失大!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 某女士于2019年2月投保某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万元,保费105元;2019年6月再次投保一款两全保险,保额10万,保费8958元。2020年12月,某女士到公司退保,工作人员询问退保原因时,该女士说:“我的朋友都说买保险没有意思,交这么多钱,自己又用不了,不划算!”
工作人员劝说:“您的这份保险是为您以后几十年的重疾和身故的风险做规划,人平安可以退还本金,风险事故来临可以赔保额。”
某女士再三思考,还是将保额10万(重疾和身故1倍,意外身故2倍)保险退掉,留存了保额5万的意外伤害保险。
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22年12月,保单被保险人因为一氧化碳中毒身亡,某女士作为身故受益人前来公司申请理赔,痛哭流涕,后悔不已;哭诉着之前不该听信朋友的一面之词,导致现在少赔付20万。某女士说:“原来我朋友连保险也没买过哪有发言权,现在家里的顶梁之柱也没了,我还要独自养娃,之前退保真是吃大亏了!”公司理赔人员对某女士的遭遇深表惋惜。
保险的意义在于转移保险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而保险的作用则包括基本功能和派生功能。基本功能包括分摊损失和经济补偿两项,即通过收取保费的方法来分摊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实现经济补偿的目的。派生功能包括投融资功能和防灾防损功能,即保险不仅可以为被保人提供必要的保障,还可以帮助其进行投资理财、预防风险等。此外,保险还具有安全存储的功能、意外病残的保障和年老时的依靠等方面的作用。
退保后不再享受保险保障,风险随时有可能发生,当风险真正来临后,就会因为当初的退保决定而懊悔不已。所以泰康人寿重庆分公司在此温馨提示广大客户,在决定退保之前,一定要再三权衡,自己能否承受相应的风险,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保险是一种应对突如其来的意外伤害、自然伤害损失和规避责任风险的一种选择,是防范于未然的准备,能够帮助家庭和个人履行爱和责任,提供财富和保障,让人们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