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余尾鱼苗投放嘉陵江 购苗资金来源很特别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王庆炼 实习生 蒋灿)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科学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合力助推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健康发展,5月10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联合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沙坪坝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在沙坪坝区磁器口迎龙门码头举办增殖放流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活动购苗资金来自2022年14名当事人所涉的9起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生态修复金2.8万元。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经公开听证,要求14名当事人担任“保护长江母亲河志愿者”,用亲身行动修复其造成的渔业环境损害,变环境破坏者为环境保护人。
据了解,该活动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主办,重庆市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沙坪坝区公安分局、磁器口古镇管委会承办。
据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李晓介绍,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2万余尾鱼苗,鱼种为规格10-12cm不等的鳙鱼、中华倒刺鲃以及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胭脂鱼、岩原鲤鱼苗。
重庆水域珍稀鱼种、本地鱼种被一分为二放归嘉陵江。本地鱼种采用滑道投放的方式,由工作人员用蓝色水盆缓慢倾倒江中,珍稀鱼种由专业船舶带往江心临水投放。
“嘉陵江流域为禁渔区域,禁渔期禁止垂钓。”
“电鱼要严禁!武斗竿、钓具、笼壶也属于禁渔工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活动现场,沙坪坝区农业农村委、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志愿者等还结合宣传展板等在现场开展了法治宣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进行以案释法,增强长江生态保护意识,规范市民的增殖放流行为。
“保护长江生态,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现在正值禁渔禁钓期,我们也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进行常态化执法检查。”李晓提醒,民间自行开展放生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科学放流、规范放流,合理选择放流品种和放流方式。同时,也鼓励相关协会或志愿者组织,加强社会放流活动的自律,共同维护好水生生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