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商父子挨打还手被处拘留 警方重新梳理审查案件处理情况
四川宜宾水果市场父子挨打,还手被处拘留,这一事件引起强烈反响。5月12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分局获悉:当地公安机关已经对该案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重新梳理审查。
关注案件的律师表示: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
父子遭围殴,还手被处拘留
2022年11月26日,宜宾市翠屏区红坝大道水果批发市场发生一起治安案件:来自成都的水果商周登建、周世淅父子俩因挪车问题与陈国洪、章存祥、刘万银等人发生口角,继而遭到陈国洪等三人殴打,父子二人还击。最后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今年2月,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分局作出处罚决定,分别对陈国洪等三人和周登建父子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因周登建父子提起行政复议并申请暂缓拘留,对该二人的行政拘留至今尚未执行。
5月9日,周登建、周世淅父子向宜宾市翠屏区法院起诉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分局,要求被告撤销对原告的行政处罚。翠屏区法院对这起行政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双方均处拘留,并非“各打五十大板”
开庭当日,封面新闻等媒体对案件予以了报道,立即和高铁女子被“掌掴”事件一起登上热搜。一时间,挨打后究竟该不该还手?警方对挨打后还手导致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的治安案件“各打五十大板”是彰显法律公平还是“和稀泥”?迅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宜宾警方对该起案件引起的舆论反响给予高度重视。5月12日,翠屏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向封面新闻表示,翠屏区警方已经对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展开重新梳理审查。
翠屏区公安分局表示,该起治安案件发生后,分局巡警大队到达现场了解基本情况,将涉案人员移送至振兴大道派出所调查处理。
通过询问涉案人员、询问在场证人、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委托伤情鉴定等调查取证工作,确定了涉案人员周登建、周世淅与陈国洪、章存祥、刘万银因挪车一事发生口角,从而打架,陈国洪、章存祥、刘万银结伙对周世淅、周登建进行殴打,周世淅、周登建还击,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的违法事实。
翠屏区公安分局称,由于当事双方均为水果市场经营从业人员,案件由偶发矛盾纠纷引起,本着矛盾化解、修复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警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五条,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反复试图对案件进行调解。但由于原告周登建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要求公安机关作出处理。遂根据事实和相关法律作出处理决定。
翠屏区公安分局表示,尽管目前周登建父子一方已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着化解双方矛盾,修复水果经营商户之间良好合作关系,维护水果市场良好经营秩序的角度出发,该案依然存在依法调解的可能。警方将再次就案件事实和各方在此过程中的行为对事件的推动作用展开梳理,并切实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教育、劝导工作,力争达到一个“既依法处理,又维护和谐”的结果。
律师称事后理性视角对当事人是苛求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表示,防卫还是斗殴,这是决定本案行政处罚是否适当的核心问题。因“辱母杀人案”“昆山反杀案”等标志性案件,在刑事司法领域,正当防卫条款已被激活。而在治安案件中认定防卫的案例较为少见,多为或轻或重对当事双方分别进行处罚,“各打五十大板”。这也是高铁女子被“掌掴”后反击引发持续关注的根源。
张柄尧认为,因挪车小事,陈国洪、章存祥、刘万银结伙殴打周登建、周世淅父子。周氏父子面临两种选择:一是打不还手,之后再追究责任。二是奋起反击,但却有可能因此承担责任。现实中绝大多数人可能都会选择后一种做法。这也是近期连续多起同类案件引发公众关注的重要原因。每一个遭遇类似境况的人都可能遇到相似的困境。
本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互殴的事实主要为在5人均起身并停止的情况下,周登建又主动进行攻击,殴打对方陈国洪,造成双方再度发生互殴。这种事后理性冷静的“上帝视角”,对于一般人而言是一种苛求。
在相对紧急情况下,对行为人的行为应当立足于防卫时所处的情境,按照普通社会大众的观念,对其期待可能性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两高一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
张柄尧认为,公安机关查证的“其间周世淅从自己车内取出一支木棒欲攻击对方,被周登建拦下”事实,恰恰证实周氏父子始终保持克制,避免斗殴的升级,进一步佐证了周氏父子的意图并不在于斗殴,而在于防卫。
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