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论】两江评 | “老头乐”不可乐?整治要“疏堵”结合
近日,多地出台措施整治满街跑的“老头乐”。如北京将在2024年1月1日起启动违法车辆执法管理,违规车辆将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等。这些措施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老头乐无牌无照,安全风险极大,出了事故谁来负责?确实该禁用!”“老头乐挺方便,速度也不快,凭啥不让上牌照?”“国家应该出台低速电动车考证。”
“老头乐”的起源是上世纪90年代末期,一些群众在自行车上加装电池和马达,制造出了原始的电动三轮车,以方便出行。随着技术的进步,“老头乐”逐渐发展成为四轮低速电动车,并开始野蛮增长,在各大城市也陆续成为了老年人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老头乐”的安全隐患也日渐凸显。首先,大多“老头乐”车型缺乏安全结构设计和相关配置,质量参差不齐,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其次,“老头乐”无牌无照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驾驶人无法得到赔偿,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再则,“老头乐”的速度虽然低,但部分驾驶员无视交通规则和礼让原则,随意变道、超车、穿插、停放等。这些都给驾驶人和行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风险。
整治有必要,但也不能一禁了之。由于各地对于电动三、四轮车的交通管理规则并不相同,可以先对难以监管的电动三、四轮车,抓紧出台政策进行规范。同时,加强源头监管,禁止不合格不合规的电动三、四轮车流入市场。
据统计,“老头乐”的产量已经超过了1000万辆,“老头乐”盛行的背后,是广大老年群体庞大的出行需求,一禁了之势必会对部分老年人用车带来不便。所以除了出台相关禁止规范,还要疏堵结合,合理引导需求释放。一方面,可根据老年群体的出行需求,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其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可增加对微型纯电动车的研发与生产,为老年人提供更多购车选择。
如何保障和引导老年人安全便捷出行,给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才是“老头乐”的整治重点,也是促进交通安全和社会文明进步应有之义。
作者:邬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