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停车“扫码缴费” 车主疑惑: “强制关注”合理吗?
梁女士是重庆晚报的老读者,5月11日,她向本报“陪你走”栏目反映,一周前,她与一名陌生车主发生了不愉快,一切因为商场停车缴费而起。
“扫码支付代替人工,本是件便民事,但是商场强制‘圈粉’是否存在不合理?”梁女士希望本报记者解答她的疑惑。
事情回顾
便民“二维码”成了“拦路码”
梁女士家住渝北区龙头寺,“五一”期间,有远房亲戚串门,她很是热情接待。
“曾听朋友多次提起,渝北区有一家老商场,性价比高,运动类服装较多。”梁女士查了查,这家商场距离她家8公里左右,为让家人高兴,她驾车带大家去该商场购物。
“头次去还蛮兴奋的,商品琳琅满目,确实‘满载而归’。”但梁女士没想到,返程时,却在商场停车场扫了兴。
当天,梁女士按照商场停车场的指示牌,扫描了停车缴费二维码。
“扫码仅仅是第一步,紧接着‘强制关注’商场公众号,在菜单选项里面寻找停车缴费页面,输入车牌号,最后才跳转到支付页面。”梁女士说,不知什么原因,恰恰手机网络不好,接连操作好几次才成功支付,以至于后面好几辆车堵在原地。
梁女士想不明白,这便民的“二维码”怎么就成了“拦路码”?
记者走访
针对梁女士的经历和疑问,重庆晚报记者走访了渝中区、渝北区部分商场停车场,发现这些商场都有自己的停车缴费“规则”。
现象1
商场公众号内支付停车费是“常态”
5月13日、14日,重庆晚报记者走访了渝中区解放碑、大坪,渝北区红锦大道,以及重庆轨道交通3号线金渝站附近的几家大型商场。大部分为商场地下停车场,其中一家为商场地面停车场。这些商场停车场均在醒目的指示牌上标注“前方出口无人值守”“无人收费停车场”,同样也提醒着车主“扫码缴费”“先扫码缴费后离场”,并附上醒目的缴费二维码。
走访过程中,重庆晚报记者逐一尝试扫码,随之而来的,便是关注商场公众号的提示页面。期间,分别有两位现场工作人员均提到,为方便顾客,扫码支付停车费的方式已采用多年。
现象2
有的扫码后直接跳转“注册会员”
重庆晚报记者观察到,有的商场停车缴费更显“繁琐”,扫码后出现“注册会员”的页面。实际上,商场并非“强制”车主注册,那么车主就需按下相应返回键,然后关注商场公众号,方能跳转到缴费环节。
走访期间,一家正在升级改造的购物商场吸引了重庆晚报记者注意。该商场目前暂未营业,但停车场依旧对外。重庆晚报记者尝试扫码停车缴费,但这次跳转显示的,并非商场公众号的关注页面,而是提供缴费服务的第三方公众号,还得授权“获取你的手机号”才能完成缴费流程。
现象3
部分车主:相信并非存在“恶意”
提到商场停车缴费的电子支付流程,有的车主告诉重庆晚报记者“早就习惯了”,其流程与扫码餐厅点餐、购买奶茶等场景相似;有的车主则称这是“无法拒绝的‘被营销’”。但这些车主都相信,商场都是正规经营的大型商场,设置扫码添加商场公众号的环节,并非存在“恶意”,无外乎是“大势所趋”、方便顾客、便于企业发展管理、降低停车场运营的经营成本、扩大商场品牌影响力等。
律师说法
“扫码关注”涉嫌侵害消费者选择权
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曾惜:通过电子支付的方式完成停车费的缴纳,有利于提升缴费出场的效率,降低停车场运营单位的经营成本,提升社会总体福利。但是,在一些“扫码-关注公众号-支付停车费”案例中,停车场运营者利用车主急于缴费的心理,“创设”出只能通过扫码关注公众号才能完成缴费的场景,以使得消费者不得不交出包括微信ID、微信头像、手机号码、车牌号等在内的个人信息以换取尽快离场的便利。如果仅仅考虑缴纳停车费离场的服务目的,上述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显然超出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规定的处理个人信息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并且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此外,公众号的运营单位也违反了《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第6.2.2.2条关于禁止强制诱导用户关注公众号的内容。
对利用电子支付方式进行停车场收费的单位,曾惜建议:
1.不应将关注公众号/注册小程序作为支付停车费的唯一途径,而应当为离场缴费的消费者提供替代性付费离场的方案;
2.在提供替代性方案的基础上,若希望吸引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注册小程序的,应当在扫码页面告知获取个人信息的类型、目的、处理方式、处理期限,并取得消费者的同意;
3.遵守处理个人信息的“最小、必要”原则。若为引导消费者缴费离场之目的收集个人信息,则应限制收集与识别车辆进场/离场直接相关的信息,而不应超出该目的收集、处理手机号等个人信息。
重庆晚报-厢遇记者 柏雨欣 李琅